河源市较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河源市较好的刑事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时间:2022-09-26 12:21:04来源:法律常识

人物名片:

余安平:“三十而律”的书生律师

余安平,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刑事部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宪法宣讲团成员、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1977年出生于湖北省英山县,早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2008年辞去教师公职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13年参与创办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4年参与创办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2014年荣获全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9年荣获惠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称号,参与策划了“卓凡刑事论坛”、“惠州刑事论坛”。

余安平:“三十而律”的书生律师

“选择做律师是在一念之间,也是蓄谋已久”

余安平律师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知识渊博、口才出色、思维敏捷,这是学生最喜欢的教师类型。余律师早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来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完全可以沿着先辈“黄冈名师”的道路走下去,却在30岁时突然选择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选择了跨专业跨行业发展。当记者问到余律师为何选择改行做律师时,余律师笑着说“选择做律师是在一念之间,也是蓄谋已久”。

幼年时代,余律师就喜欢读书,特别喜欢各种“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例如“狄公案”、“包公案”、“彭公案”、“施公案”以及“福尔摩斯探案集”等。学生时代则被《法网柔情》等电视剧中那些匡扶正义、辩白洗冤的律师所倾倒,从而在机会来临时,预先有走上律师道路的心理准备。

大学时代余律师就读于历史系,甚至历史成绩也很不错,他却选修了政法学院不少课程。担任历史老师时他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做律师,毕竟“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才是黄冈革命老区热血青年的传统选项。在给学生授课时时,余律师常用一些法律知识解析历史现象,例如用东京审判一些审判结论来帮助学生熟悉日本侵华历史。

2006年余律师追随爱情的足迹来到惠州,那时《神探狄仁杰》正在热播,也就引起他考律师的热情。2007年30岁生日前夕,余律师接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通知,当时许多人都劝他继续做老师,毕竟做老师更安逸更有成就感。但余律师还是义无反顾走上了律师道路。余律师回忆说,当时他甚至“大不敬”对劝他留在黄冈中学的某老师说,“如果我是你这个年龄,我选择留下”。他觉得自己还年轻,不去疯狂一把,会有太多遗憾。

余安平:“三十而律”的书生律师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余律师是阅读爱好者,2018年4月25日南方日报曾以《余安平:阅读是一种习惯》做过专访。余律师说每当懒意缠身时就想起两句诗,一句是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另一句则是汪国真的“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余律师甚至把汪国真这句诗让同学写一份,挂在书房勉励自己。

喜欢阅读,就可以从一些名家文章与书籍中获得知识,帮助自己快速成长。过去10年,余律师阅读了海量的经典法律意见书、辩护词与案例,从中找出一些辩护规律,努力提高自己辩护水平。

一些人认为读卷宗枯燥无味,余律师却说,读卷宗如同读侦探小说,查明“谁是凶手”查明“谁在说谎”,其实很有趣。正是办案时,那种查明真相“原来你也在这里”的惊喜享受,让余律师愿意泡上一壶好茶,慢慢继续卷宗中的故事。

余律师当年做老师时经常提醒学生“先把书读薄,再把书读厚”,做律师时当然也是如此。通过“作摘要”把数十本甚至上百本卷宗“变薄”为几百页甚至一百多页的“电子档”,然后通过“关键词查询”编辑出几十页的“基本案情”,这就是“把书读薄”。有了“基本案情”就可以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给不同的办案机关,逐步修改完善,甚至附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案例,这就是“把书读厚”。

做律师最大的特点,就是经常接触“新知识”,经常要“熬夜读书”或者“熬夜写作”。每当余律师想念起校园生活的诗情画意时,就用“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激励自己不可中途放弃。

余安平:“三十而律”的书生律师

“法官无罪推定,律师就该无罪辩护”

许多人都不愿意无罪辩护,张明楷教授甚至不主张律师无罪辩护,不是担心错过了轻罪辩点,就是担心让法官“不高兴”。余律师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认为“法官无罪推定,律师就该无罪辩护”。余律师认为,律师接到案件第一反应应该是无罪辩护,除非发现证据足以推翻自己的无罪判断,或者妥协更有利于当事人合法利益。

那次余律师去法院办案,某法官就说“余律师,你的无罪辩护很有效果啊”,余律师说“可是你们法院也没怎么判无罪啊”。该法官说“说句良心话,你的案件在我们法院有判得太重的吗?”余律师立即表示感谢,毕竟无罪辩护争取到轻罪判决虽然让一些“原教旨无罪辩护者”认为不妥,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最理性的选择。一些法官也喜欢听余律师“与众不同”的解析方法,例如把“醉驾”拆分为“醉酒”与“驾驶”两个要件,把“贪污”拆分为“贪墨”与“污款”两个构成要件,分别要求公诉机关举证。

余律师把“无罪辩护”分为4种,即全案无罪辩护、部分罪名无罪辩护、特定罪名无罪辩护、特定案情无罪辩护。2018年余律师在惠州办理了洪某运输毒品2.9公斤案件,省高院发回重审后中级法院改判无罪,就是“全案无罪辩护”;2017年余律师在东莞某法院办理的杨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就采取“部分罪名无罪辩护”模式,法院宣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证据不足,假冒注册商标罪从个人犯罪改为单位犯罪最终判决14个月;2017年河源谢某组织卖淫案,余律师做特定罪名的无罪辩护,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决1年8个月;2015年深圳张某网络诈骗2435.5万元一案,律师对2400多万的电子证据做出无罪辩护,结果中级法院一审判决1年半。

余律师认为“无罪辩护”的黄金时间在“(逮)捕前辩护”,此时只要不存在程序错误,则无罪释放的刑事拘留无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而且在“捕诉一体化”条件下,检察官需要有把握保证案件起诉至法院能做出有罪判决,才愿意批准逮捕。此时律师说服办案机关对那些证据不足的案件大胆“不批准逮捕”,及时避免错案担责,也是避免过错责任从侦察机关转移到批捕机关。

余律师认为“无罪辩护”的白银时代,是“(起)诉前辩护”。律师需要提醒公诉人,本案存在哪些疑点与漏洞,这才能争取到不起诉。今年7月1日以来余律师收获了3单不批捕与1单不起诉,这也说明“无罪辩护”逐渐得到办案机关的广泛认同,在实践中颇有成效。

余律师认为,律师与办案机关只是分工的不同,都是现代化法治的建设者。律师与办案人员都不在案发现场,都不能“先知先觉”,这就高度依赖侦察机关的证据来“还原现场”。律师对侦察证据的全面异议,本身就是帮助办案机关“把关”,尽量减少甚至消灭冤假错案,保障每个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余律师说,许多冤假错案,都是那些“正义感爆棚”的热血人士制造的。他们的道德热情,一旦冲决了法律理性,就很容易因为仇恨犯罪,而让可疑者变成被告人甚至罪人。律师是一个很容易被误解的行业,但正是律师的“忠于职守”,时时提醒办案机关“此处可能有冤情”,直言进谏办案人员,避免其“被正义感冲昏头脑”。

余安平:“三十而律”的书生律师

“律师需要做些公益,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情怀”

本记者第一次知道余律师,是2012年的“12.4”全国宣传日。当时余律师在滨江公园,现场为群众提供普法咨询。后来同余律师逐渐熟悉了,经常看到余律师接受《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惠州日报》、《东江时代》等纸媒采访,并到惠州电台、电视台做普法节目。余律师说,“律师需要做些公益,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情怀”。他把公益服务当成自己的工作习惯,乐在其中。

余律师回忆说,刚来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时,每年承担10次以上的普法讲座,律师事务所派车甚至派行政主管拍照、写宣传稿。许多公益活动看起来是“无私奉献的付出”,其实是一种“影响深远的获得”。

正是通过这些普法活动,让余律师从“擅长历史讲课”到“擅长法律讲座”,让更多的人通过公益服务认识自己、肯定自己、帮助自己。律师不能怕“吃亏”,不能把公益服务看成“负担”,而应该看成“展示自己”的舞台,这才能让被人看到自己的激情与热情。

许多人进入律师行业后,突然就迷茫了,不知道“我们的客户在哪里”。律师做公益时我们就发现,原来我们的客户就在不远处观察着我们,通过我们的公益服务发现我们的专业、敬业与乐业。

“与媒体关系密切”成了余律师的“招牌”,正是在公益服务中,越来越多的媒体关注余律师,让他一系列成功案例呈现在公众面前,让更多人知道余律师辩护风格与辩护效果。余律师承认,这几年外地过来的案件基本都是冲着余律师“无罪辩护”来的,这也导致余律师“被选择”从事无罪辩护。

今年3月,余律师开始他的《三十而律》“非虚构”写作,讲述他从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到2017年十年不同寻常的成长故事。目前这本书已经进入出版前的最后校对阶段,也是余律师过去十年办案的经验总结。

我们一直称余律师为“书生律师”,在他身上没有律师常见的那种“江湖气”,而是有一种让人愉悦的“书生气”。余律师经常说自己是“不纯粹的律师”,办案之余不辜负美景美食美文,过去十年坚持平均每天写一篇文章,这也就让余律师更容易因为同情当事人而仗义执言,挺身而出。

余律师最近常去浙江处理新型诈骗案件,说他总想找出这些案件与传统诈骗之间的不同之处。他认为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可能是不被理解的新兴经济服务“试水者”,需要律师尽职尽责帮他们辩护。这不仅是为当事人服务,也是为历史发展负责。余律师身上的历史文化底蕴,让他比普通律师思考更多。余律师认为许多新生事物,很容易被误解。律师需要尽自己的些许努力去减少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为可能的冤屈鼓与呼。

我们需要多一些“书生气”的律师,来关心法治的公平和公正,维护社会的理想与理性。

本文图 东江新闻网记者 严初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