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找全州县债权转让律师,桂林全州刑事案件

时间:2022-12-23 02:45:59来源:法律常识

在日常生活中

一些群众被高额利息诱惑

将自己的血汗钱甚至是借款

投给自己的朋友

殊不知

你的朋友又将钱几经周转借给了他人

最终导致本金和利息血本无归

针对这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行为

桂林全州公安必定重拳打击

涉案1400余万!桂林全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请看桂林全州公安近期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的实际案例!

2019年10月份以来,全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赵女士等多人报案称:自2011年以来,湖南一女子李某以2分至2分5厘的高额利息向赵女士等人先后借款1400余万,2016年以后便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鉴于案情重大,涉案人数较多,经侦大队立即向县局领导汇报此案。获悉情况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防止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涉案1400余万!桂林全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期间,大队长赵双庆和教导员蒋炳凤多次带领民警唐旭日、朱晓峰、刘颖、闫卫华等人远赴湖南及广西多地搜集案件线索,并调取了大量的银行流水进行一一甄别。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案情逐渐查清,多名嫌疑人浮出水面,县局决定开始收网。

2020年9月9日,办案民警在全州县城某学校附近将该案主要嫌疑人盘某传唤到案。10月7日,在民警的规劝下,嫌疑人李某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10月26日,在民警的多方努力下,嫌疑人唐某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

涉案1400余万!桂林全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嫌疑人李某落网

涉案1400余万!桂林全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嫌疑人唐某落网

到案后,盘某、李某、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盘某,女,48岁,全州县全州镇人;唐某,女46岁,桂林市临桂区人;李某,女,53岁,湖南省永州市人。自2011年以来,女子盘某谎称在国内外投资各类产业、工程为由(实际没有),以每月支付3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多次向女子唐某借款。

唐某本身没钱,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则承诺通过每月支付2分5厘的高额利息向女子李某借款。李某本身也没钱,但是有借款渠道,于是又以每月支付2分的高额利息先后向亲戚朋友多次借钱,然后从中赚取差额利息。在前期很长一段时间,盘某都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按时将本金和利息归还给“下家”。

逐步取得大家的信任后,盘某则越借越多,借来的钱都用于高额消费等挥霍一空。直到2016年,盘某“资金链”彻底断裂,已经无力按时支付“下家”的本金和利息,也无法重新借钱去弥补之前的漏洞,于是便采取写借条的方式拖延支付时间。可惜纸终究包不住火,时间一久,事情真相败露,于是受害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全州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李某、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涉案1400余万!桂林全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广大群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认清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社会公众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活动是否获得金融及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免上当受骗。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社会公众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不要轻易参与,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桂林生活网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打官司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找律师可靠吗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