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6:50:55来源:法律常识
三年前,留学日本的女生江歌,在东京自己的住所门口被朋友刘鑫的前男友所杀害,如今,江歌的母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刘鑫。今天(6月5日)上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了这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庭前会议。时隔三年,江歌母亲为何提起诉讼?法院为何要召开庭前会议?
原告索赔200余万元 刘鑫一方无人出庭
上午9时,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用名:刘某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对于刘鑫一方,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随后,刘鑫委托了代理律师。然而今天,刘鑫一方无一人出席该庭前会议。
前述会议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黄乐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对于江歌的死,刘鑫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原告方提出民事索赔200余万元。
原告认为刘鑫对江歌之死有责任
2016
11.03
凌晨,江歌在自己的租住地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门口,突然遇害。作案者名叫陈世峰,他是江歌朋友刘鑫的前男友。
2017
12.20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9
10月
江秋莲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立案。
2020
04.13
江秋莲收到开庭传票,显示案件定于6月30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
2020
05.29
江秋莲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要在6月5日召开庭前会议。
案发之前,刘鑫与陈世峰发生感情纠葛,此后借住在江歌的住所。凶案发生时,她就在一门之隔的房屋里面。
江秋莲反复考虑后,决定对刘鑫提起生命权相关的民事诉讼,包括20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此时,刘鑫已经改名为刘某曦。
江歌年仅24岁不幸殒命,三年过去了,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在她心里,刘鑫是负有责任的。
基于刘鑫的过错程度,原告方提出的民事索赔200余万元赔偿项目,包括比如江歌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处理江歌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其他费用。
原告律师:将还原案发十分钟内完整事实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也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刘鑫在江歌的死亡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过错。他表示:“我们可以不去干某个职业,不去某个环境,但很难不交朋友。”黄乐平说,“如果交友不慎,我们最后也可能面临江歌和江秋莲的情况。”
针对刘鑫是否在江歌遇害时关门等焦点问题,黄乐平表示,原告方会把事发十分钟内发生的事情做完整还原,并计划在此案判决前后公布。“我们会做一个最完整的事实还原。”
开庭前为何要召开庭前会议?
这起民事诉讼为什么是生命权纠纷?正式开庭前又为何要召开庭前会议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表示,由一件事,同时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诉讼。一个是加害人陈世峰剥夺受害人江歌生命的刑事案件;另一个是基于刘鑫与江歌的特殊关系,导致刘鑫对于受害人的一种特殊的注意义务。由此导致刘鑫(第三人)的某种过失是不是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所在而引发的诉讼。这正是这起生命权纠纷案的复杂性所在。徐爱国表示,生命权正是利益受到侵害之后,而追寻法律的救济。
针对于为什么要在一审开庭之前召开庭前会议,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耿林表示,从诉讼程序来看,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院可以在正式开庭前要求当事人做一些证据的庭前交换,或者说是庭前会议。目的就是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证据在开庭之前做一个整理和总结:归纳一些焦点,了解双方起诉的主张、抗辩的主张,针对哪些是被认下的证据,哪些是有异议的证据做出归纳和整理,有利于案件审理顺利地展开。
原定一审开庭时间可能再做调整
由于江歌的不幸遇害发生在日本,当时也是日本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的调查。对此,专家表示,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时间跟空间的距离,可能会导致对外国司法证据的真实性存疑。按照司法惯例,通常由所在国家的公证处提供公证说明,有了日本的公证,以及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的认可,外国司法证据在国内也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案发现场
黄乐平介绍,此次庭前会议的主要工作是证据交换,法庭核实了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同时对相关工作做了沟通。他表示,庭前会议后续可能还会召开。因为受到疫情影响,他们还有一部分证据正在日本进行认证。
前述会议结束后,黄乐平表示,原定6月30日的开庭时间可能会依证据的认定情况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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