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8:16:42来源:法律常识
张女士提问:我和丈夫没有生育,想收养孩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刘丰铭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满足上述条件可以从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那里领养孩子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月14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