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4:36:09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院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优先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微信公众号、“吉林电子法院”网站等线上方式办理。如上网操作不便,可以通过邮寄立案信访材料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值班咨询电话办理,也可电话预约。我院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二、请优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诉讼费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分行江南支行
账号:0806241729000113994
户名: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费咨询电话:3198153。
三、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自觉遵守我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的各项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吉祥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消毒、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四、请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场所快速有序办理各项业务,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院,避免人员聚集。
五、“吉祥码”获取方式:关注“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即可查询个人健康信息码。
预约咨询电话:
0435-3198155(咨询电话)
0435-3198189(行政立案)
0435-3198170(民事立案)
0435-3198731 (执行立案)
0435-3198413(信访)
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江南大街996号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34000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