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1:40:31来源:法律常识
同居恋爱男女,双方以同居前的钱出资买了一套房,房子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现在双方因为各种原因分手,那么男方要求返还钱款,起诉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还是同居析产纠纷?区分婚约财产和同居析产的意义是什么?
婚约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析产纠纷的法律依据: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民法典》关于同居、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都没有做法律性规定,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民法典》编司法解释都确定了解除同居关系不受理,但分割财产可以。同居析产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分割的依据,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共有分割作为裁判的基础。
婚约财产纠纷案由实际就是讨要支付的彩礼,彩礼是传统文化习俗,一般认为带有“赠与”成分,当然这个“赠与”是附结婚条件,司法解释规定了比较苛刻的条件,未婚同居没有在三项内容以内。同居析产是未婚同居,对期间的财产和物品进行分割。当未婚同居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同居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买车、转账、资金周转更是常见,这两者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除部分地区明确说明是彩礼外,城市男女共同买房、买车是彩礼还是共同财产就不太好区分是否是彩礼了。同时已经同居完全适用婚约彩礼又不能套用彩礼返还三项解释。两者适用的裁判依据、保护的法义不同,因此将两者区分就有意义了。
关于此两者,很多法院在其官方网站的文章也比较多。相对区别也比较大,有的法院将是否同居作为两个案由的区分点,未同居的使用婚约财产返还彩礼,同居的适用同居析产。有的法院区分钱款的支付主体、时间和目的。有的法院按照同居时间长短作为区分的依据。
笔者认为按照请求返还的“款项”来源区分作为婚约财产、同居析产依据相对比较好。如果是返还出资款的则属于婚约财产;分割共同购买的房子、汽车的则属于同居析产;分割同居期间双方收入的,则属于同居析产。按照要求返还、分割物品的产生时间、来源作为区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