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1:56:00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最终被告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就是被告是否有过错。
这是基本通用的一个道理,有过错不一定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的基本上都是有过错。对方是否有过错,是原告收集证据中的一大关键。合同违约、侵权责任、不当得利、缔约过失等案子中,都很难绕开过错的举证和反驳。
作为原告,当对方没有过错,那你想让对方承担责任,难,因为错和责任往往挂钩,对方就没有错的地方,没有错很难有责任,那就很难有义务赔偿或补偿你或怎样。
而当对方有过错时,那就满足对方和你合法权益被侵害二者有关联的第一步,即前提基础,即对方有行为。如果原告再举证存在因果关系(一般原告举证这个),即原告的坏事发生和对方的过错行为有大关联(或者有的事直接就能明显说明因果关系,这样的举证简单),那原告的胜诉概率就很大了。
(如有法律问题,请私信询问,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