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0:12:55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人对法院庭审的印象都是唇枪舌剑、精彩对辩,庭审现场激烈交锋,可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场庭审现场没有激烈的法庭辩论,只有“有声”与“无声”的不断交替,这场被告人为聋哑人的“无声”审判,温情满满,传递了司法公正的声音。
案情简介
被告人向某是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2021年9月起,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四张银行卡帮助犯罪使用,同时介绍朋友李某、赵某、宋某、张某等人提供银行卡给上线使用,经查明流水交易总额达47万元。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后,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以被告人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平桥法院提起公诉。
5月11日,该案在平桥法院开庭审理,鉴于被告人又聋又哑、难以和人正常沟通的特殊情况,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张陶冶依法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并多方协调,邀请到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开庭时为其提供手语翻译。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陪审员通过翻译人员的手语耐心细致地告知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条不紊地组织了举证和质证。为了方便手语老师准确完整地进行翻译,确保被告人准确接受庭审信息,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减少被告人的恐惧感。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在庭审中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向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特别是有语言障碍、听觉障碍的残疾人受限于身体原因,在辨别能力、语言能力上或多或少有不足,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应当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平桥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平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