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1:09:56来源:法律常识
提示:我不是专业的律师专业的博主,所以引用的回答略有瑕疵的地方敬请原谅,以实际现行法律为准.
在这里的开场,可以说说完导播语以后,可以非常尬地直接欢迎新朋友新嘉宾XXX, 这里真的很雷人.
开场序曲:
刘煜YU成接到了一个全英文的咨询电话会议的任务,
作为新人因为第一次接触,且没有时间快速记住任务的目标问的是什么问题,一度很尴尬,
客户"TA怎么能在A股上市?"和"投资A股上市公司上是两回事!"
他只要1.5H小时准备,先开始准备知识架构,
郭涛律师:一开始先听听他说一下自己的报告!
他简单的说
[知识点1]
在离岸对冲基金打算投资中国上市公司这件事
三种主要途径
第一种:QFII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第二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非中国国内的境外投资资质的机构投资者)
要求基本和第一种情况一致;
第三种:略,剪辑没了
针对客户的追问,自己没有准备,有些新的规定你可以多解释一些给我吗?
他的答复:我们需要多点时间研究习惯问题,如果能想安排另外一个时间,我们再来告诉你,然后就说今天就先这样,客户也客气的说了对方帮了大忙.
下一个课题发布
王钊律师发布了实习的第八个项目_模拟法庭,
[知识点2]
模拟法庭实际上是对1.法律知识与逻辑 2.事实分析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也是让实习律师清楚明白大体的法庭流程和发现自己的不足进行纠正.
[知识点3 重点]
模拟法庭≠辩论赛,这也成为今天这期节目其中一个人被刷的致命错误
1. 不是要把对方辩得哑口无言 2.重点是强调事实法律关系说清楚
模拟法庭的流程:
1. 开庭前的准备,提交起诉状/答辩状(提交前一定审核是否错别字和相关法规是否有备注,有一定的格式不要轻易破坏)
2. 进行陈述/举证/质证
3. 法庭辩论
4. 最后陈述
5. 法官宣判
上庭前的心理建设很重要,对未知的恐惧或者临场的胆怯都是会发生和需要客服的东西,对于可能庭审表现都是有所期待所造成的压力,不停复盘不断设想各种可能,这和歌手上台怕忘词都类似.
庭审是打有准备之战,跟辩论不一样的是不是现抛现捡,出现对方说漏说错一夜惊喜梦中人类似的概率也很少,把自己前期准备的东西在庭审呈现出来是大段的陈述不是即时反馈.
案件一:恐怖密室伤害赔偿案
案件大致描述:一个绝对恐怖的主题密室
玩家李某和王某商量在网上预订了其中一个场次的体验,
两人单独体验的过程中被密室中突然出现的并且有做飞扑的"女鬼"吓到,由于惊吓过度,两人对扮鬼员工张某进行了殴打,张某躲避的过程中造成了其所在的道具陈设台坍塌,张某也因此从台上跌落,左手腕骨骨折受伤,后经工伤鉴定造成10级伤残,且密室馆并没有给张某缴纳工伤保险,张某通过诉讼,得到了密室馆的工伤赔偿,现在密室馆打算通过向玩家李某和张某追偿这笔费用以及索要玩家王某殴打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
被告:玩家李某/王某 代理律师: 李晋晔 刘煜成
李晋晔在此之前恰好刚做了类似的工伤项目,所以相关细节已经优先了解且被已经有了一次深刻理解,
原因为对方会打侵权,但是对方错误的选择了打违约,侵权和违约的侧重不同导致了这次的命运在一开始原告就走的是"险招".违约和侵权是两回事,在法庭上的打法上有差异.
原告:密室馆 上海某文化公司 代理律师:王颖飞 朱一暄
观点赔偿性质为工伤(公司方承担)无法和被告(王某)的侵权行为产生关系
不选择打侵权,选择打违约是对他们原告自己也不有利的方式.而在后面的答辩状里对方收到的答复也是被告表达了自己没有违约的行为,这个信号,两女生还是没有意料到这个信号是致命的.
在法院事实调查中:原告陈诉诉讼请求:
朱: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工伤补偿而遭受的损失161547元;
2. 赔偿损失飘窗吧台赔偿金1128元;
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情况如下
原告工作人员提醒了被告仔细阅读<玩家须知>;因惊吓殴打张某造成伤残和造成违约,根据相关条款
违约损失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
李的答辩状如下:
1. 被告王不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的履行,
双方未达成除此之外的任何合意,
2.被告对提到的<承诺书>事发时不知晓,亦未签署,未被告知和阅读<玩家须知>,其提到的两个不属于合同内容,因此被告王某不存在违约合同行为;
3.其要求被告承担的工伤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为公司应承担责任,根据第2条的诉讼请求,我方认为其应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原告妄图把责任推辞给被告于情于理以法以事无法给予支持.
刘:
1.证据的123确实能证明张某的各项诊断记录/张某的工伤实际发生,但是不能证明张某的受伤系我方的违约导致,也不能证明我方任何的违约行为.
2.原告提供的承诺书 /玩家须知,只有具体的内容没有我方的签字和授权认诺没有其他形式的日期证明我方同意.
3.根据相关搭建环境的(录像有体现),不能认定飘窗损坏坍塌系我方行为导致
被告出示证据:[知识点 做软件产品的PM要注意这个设计细节 尤其是密室游玩项目]
1. 线上预订密室的订单页面
<承诺书>阅读并同意的勾选框没有在当时的订单出现,证明被告游玩前不知晓未签署,其提到的相关勾选是后面日期出现的迭代改进.
订单的细节是第一张是1月11日的订单页面,没有后面图2图3的 9月15日的必须勾选本人以及同行人已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可以证明被告不知道.
证据2:一组公布现场截图,证明原告无安全撤离保护措施保障员工安全.
张的受伤和飘窗坍塌均系密室自身安全缺陷原因导致,相关证据被告持有提供.
原告的质证意见:
朱:
证据1:无法证明被告所截取,无截图人身份信息,
证据2:只是玩家行进路线的示意图,相关未标注撤离通道不代表没有
证据3:仅仅是广告示意图是无法反馈全部安全防护措施.不能证明密室撤离通道不存在,相关录像的可活动的镜子和安全门均是演员进入员工通道,因为吧台损坏导致其偏离了原本计划的撤离路线.
题外话: 这里给的承诺书没有玩家签字,也为以后希望做密室的很多商家做了提示_
1. 要不就在自己的APP上做自己已阅读的勾选,要不就选择纸质的打印单子进行一式两份的签署
2. 朱的质证环节表现不错,临场发挥不错
3. 王律师已经不知道为什么打违约不打侵权,侵权比较好打的,你损坏我的东西我找你赔偿我的东西
进入相互提问环节
王:
1. 被告方是否承认有阅读<玩家须知>这一份图片?
被告两人一起回答:不承认
刘反问:
1.被告没有履行哪项合同义务?
王:被告没有履行<玩家须知>中的相关义务1.不得殴打工作人员 2.不得拆卸道具
刘再问:
2. 是否有证据证明被告阅读过<玩家须知>?
王:作为密室游玩特殊项目,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引导才能游玩,我们有提醒
法院质问双方环节
1法官问原告: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基础是合同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
王:合同违约之诉 [这时法官其实已经再次暗示一个焦点应该及时纠正,但是王已经没时间思考再次回答了打违约,这注定是个悲剧,而他们两个女生再次懵X的状态没有清醒过来.]
2. 法官再问原告:是否注意到<须知书><承诺书>?
答复:没有看到过也没有阅读过
进入最后陈述环节:
王:
被告论点1:原告提出的事实和依据均为侵权并非基于合同违约,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被告论点2:原告支付的工伤补充非并非民法上的损失应当原告自行承担.,吧台损失因为原告未向员工提供安全防护措施所致.
朱:
原告论点1:密室确实应担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在合理限度之内,但是此案件相关在被告造成的不可预见的范围.
李:
被告观点:原告应预见知会有玩家可能存在的应激行为,她的进出都是费劲的无法及时打开,没有提供合理的避险保障.
王(女):
您方的描述承认了我方已经提供了我方提供了活动镜子这么一个安全出口
李:
进行一点补充回复,我方提到的通道和安全通道,请原告继续出示证据证明我方有阅读相关阅读须知?
朱:否 (真的没有直接证据了)
刘:侵权行为的原告援引的法条均针对侵权,原告对于本案的请求全基础是合同违约,我方过相关反复确认讨论相关阅读义务,
根据相关条款没有证明我方有阅读<玩家须知>,因此我方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认为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
法院宣判如下:
本场 MVP代理律师:刘煜成 ,在模拟法庭语速适中,紧紧把握对方的逻辑出发点的法律漏洞,准备充分.
案件二:"任性飞"的产品合同纠纷
被告:天心航空
案件大致描述:在2020.7.7推出了暑期专享的"任性飞"套餐,大意是在规定的三个月内可以不限次数乘坐航班经济舱,原告7.19晚上(起飞前一天)的航班被航空公司改签到了7.20早上,
原告:陈小姐,因为这次改签,导致后续无法衔接后续航班,所以无奈将这两航班进行退票,准备兑现9月份的机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任性飞"资格被取消,无法兑换机票,电话咨询客服,客服答复的陈小姐的2次退票操作属于两次有效"NOSHOW",陈小姐起诉公司,侵害她的权利,要求航空公司给她退款并且赔偿她的损失.录音中客服也表示过这个套餐客户自己本人是不能改签的,只能建议修改出行计划.其累计2次的NOSHOW产品自动失效,系统自动操作,原告表示是公司自己改签导致的结果,协商无果.
NOSHOW-指乘客预订航班座位后没有如约乘坐该航班
背景:"任性飞"是在疫情背景下做的优惠促销活动,本身有很多限制性规定,限制性条款,用户主观明知,发行方尽了提示义务,相关提示放粗/下划线等提示,你还是选择了这个活动,用户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案件的焦点反而在NOSHOW生效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
被告:天心航空 代理律师:赵南希 何旻哲
发现条款里有对自己不利的一条:
且通知客户的时间给客户可自由操作时间不足,至少应该48小时前就告知,
再到后面又发现了一条
合同到期与答辩状/答辩书主张的继续履行合同产生冲突,已经无法做到履行目的,且已经无法修改答辩状.
开庭后被告的答辩如下:
1. <合同法>107条规定
违约方的承担方式,其具有一定的顺序性,若合同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当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应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原告退票为非因旅客原因造成的无法成行,我方认定构成两次"Noshow"有失偏僻客观上存在违法行为,据此答辩人主张补救措施撤销原告的两次"NOSHOW"记录恢复其的合同继续履行;客运方面造成的损失答辩人仅同意返还原告已支付税费100元;
2. 原告的民宿损失答辩人主张不应由答辩人承担原因是<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在原告自行规划其住宿选择退订方式的前提下定金无法退还的民宿由原告自行选择应当自行承担风险,答辩人无法预见.
3. 答辩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欺诈行为则不应该承担惩罚性的赔偿9297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综上答辩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除返还100元税费的其他诉讼请求
题外话:被告承认合同违约行为,撤销原告的两次"NOSHOW"记录,但是原告购买款3099元不予返还,被告主张不应该自己承担民宿定金损失责任.
观战的大律师们点评:被告高明在不再胡搅蛮缠承认自己违约给出自己的补救措施但是要求过分的东西我不给予支持.
审判长询问:原告惩戒性赔偿金的9297元是如何计算出?
问题的目的是你们自己乱说的数字还是依据什么法规?
原告王答复:<消费者权益法>第55条规定
是依旧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倍,而购买"任性飞"的费用是3099元,三倍赔偿则就是9297元
原告:陈小姐- 代理律师:詹秋怡 王骁
提出观点:
1. 航空超售机票 2.航空公司提前确认"任性飞"可使用名额
3.合理时间告知不能使用"任性飞"的客户
开庭后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
詹:1.请求判被告返还购买"任性飞"款项3099元以及已支付税费100元赔偿原告民宿的定金损失278元
1.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金9297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依旧是根据<合同法>第94条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此起诉
原告提问被告问题:
詹:
1. 产品规则的"先到先得"的含义?
何:
我们订票机票的经验,订票遵循这样一个流程,在第三方代理平台上进行购买操作,但是只有航班起飞前的1.特定时间内2.实际值机之后3.选定了座位之后,用户的座位才得以确定,7月9日时候,原告其实只对该机票进行了兑换操作并没有进行值机服务,在此之前原告的座位并没有选定,就此无法主张原告是否"先到先得",其权益有待考证
2. 产品规则是否原告与被告全部合同内容?
赵:产品规则意味着原被告之间的主要的合同内容;
赵:我补充一下,该产品规则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签订的夏日"任性飞"买卖合同的全部内容.
被告问原告的问题:
何问:1.为什么不选择火车高铁替代出行?
王答复:实践中是可以,事实可行≠法律合理方案
2. APP上很多酒店都几乎可以无责任取消,原告选择了退订需要扣除定金的民宿是否考虑过可能造成的行程出行变更造成的风险?
王答复:使用规则的第2条被告承诺"任性飞"产品是有完善的订座机制保障,我方是基于合同保障而进行的选择,履行了自己的注意义务并不存在任何过错
3. 原告如何认定我方欺诈?
王答复:关于欺诈的问题,不只是是一个事实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在法律环境再做讨论
争议焦点:
争议1:
原告依据<合同法>第94条第4款
申请解除合同,被告承认在原告没有2次值机记录的情况下直接取消了其相关权益资格,无法使用被告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因此导致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解除合同.
针对争议焦点2<合同法>第113条规定,
应当根据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获得的权益,该损失是可预见的,被告在知道原告损失的可预见性.
针对争议焦点3:有欺诈行为,结合"任性飞"的使用规则1-2条
本案的事实是改签通知24日,其的宣传保障机制虚假,构成欺诈.
何的答复:
争议1:我方承认自己的违约行为.虽然失效但是仍可以采取不就措施,撤销原告的未值机记录恢复权益使用,使合同继续履行
争议2:民宿定金损失问题,原告的后续行程不属于航空公司可预见范畴,损失不在可预见范围
赵:
争议3:我方主张被告不构成欺诈,因此无需承担惩罚性的赔偿,构成欺诈的条件如下:
1. 我方推出的产品无故意欺诈,是盘活冷门时期的一些航线,尽可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使其享受相关权益
2. 我放不存在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我方确实为消费者提供了飞行产品服务,其次原告遭遇的擅自改签原因是超售行为导致,超售行为≠欺诈
行为作为行业的一种特殊规则在相关网站公告得到大众予以介绍认可,其管理总局也有相关超售的相关介绍
3. 我方证据清单12项国内旅客须知均有出现相关超售的相关条款的介绍解释和规定,事实证明其已经是行业惯例.
法官问是否有补充意见?
王:时间性要求极其特殊,要求原告继续履行实际已经不能.
詹:商业惯例指的是超售,超售后的系统自动改签并不非行业惯例,并且再给什么样的产品继续履行是否和现在的产品类似?那原告已经不再信任使用这产品,所以继续履行的意愿不再存在.
赵:对于非资源改签的乘客航空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最近的航班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权利和义务不能过于悬殊,对于这个产品的局限性是合理的,更因为是特价产品,顾客选择的时候应当有最近判断和注意.
法院判决如下:
认为的最佳代理人MVP_王骁,分析清晰,法律思维严谨
其次赵也被点名语速得到认可,小何最大的问题是法庭上攻击性过强,法律代理人有一定差距.
[其他对话]
大律师说在你身上没有看到亮点,不错又没有很特别的,看不到特别亮的点,
抓住胜券往往取决一些细节的把握
[非重点知识]
1. 工作和工作关系是两回事,你在工作中有人缘都说你表现很有人缘很好≠你工作不错
2. 为什么大家对他们选择打违约会惊讶?
徐律师给出的解答是:牵扯的2个关系 1是违约 2是侵权,在这期案件关系,徐认为打侵权更妥当.理由是合同的成立是完成网上的一个电子合同,尚不明确后续这个合同是否成立,但是侵权行为本身就比较容易证明的.
3. 穿律师袍的仪式,代表着也一直在提示着律师穿着他们的战袍进到法庭,他们就不再是他们自己,他们代表正式感和律师感,肩负公平公正和正义,要对得起上面看到的国徽,是法律履行者维护者的象征,太多的劳动仲裁和非上庭纠纷都有这些律师的身影,他们都是为了维护法律存在的真正意义.
经此一战_
提前结束实习的人员:
王颖飞 (法律特质没有特别闪光亮点)
淘汰谈话:暂时终止实习项目,不代表不合适公司,不代表你不合适这个团队,大家都表示你最可能拿到offer,表现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嘉宾点评:有耐心,真正的愿意倾听,第一次熬夜整个赶着上去是懵的,她有韧性,性格特别好,工作努力有才华就是没那么亮眼,就是有小透明的特质,如果不是这次的赛制,这样的员工还是乐意留下的.
何旻哲 (法官唯一给负面评价的,具备攻击性辩论式表达)
淘汰谈话:排在最后2名,只能暂时终止实习项目,你有很多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有用力过猛,慢点稳点会好点,心静下来沉下来会在这条路走得更好.
其他题外话:众所周知,后续因为建立存在的造假行为对王律师进行了道歉,当时就是头脑一热做的事情,骑虎难下.
作为律师行业也是人生第一份实习,这样的大公司的决定是:犯错的代价很大,尤其是诚信,有的这种危险心态可能带给其他代理人, 王律师给的建议考评全部归零,实习经验对外不再认可,这是法律的基础真实,何还年轻,诚信重要,是一个教训,君合的这种做法在业内认可的,诚信守义是应该坚持的行为,世界不是要你金光闪闪的简历,领导不是需要你拍马屁,单纯需要你真实对公司有用,对同事真实,否则你一切都是不真实的表现.
题外话:小细节 ,泽林送的小黄人女生没有带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是正常的,因为女生也是希望把泽林希望留在公司的念想留在公司,代替他们继续留在公司陪伴身边的朋友,而不是单独陪伴自己,因为他们的故事都因为这个公司的实习结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