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4:29:52来源:法律常识
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福建一男子被控换锁进入父母、姐姐和妹妹家,犯非法进入住宅罪遭判处拘役5个月。
男子自称当年在海外留学时曾寄数十万给父亲,让他帮忙购房炒股,后来父亲竟将这些财产转移给姐姐和妹妹,但此说遭其父否认。
7月3日,记者从该男子处获悉,目前最高检联系他称,他的信访材料已经收到,经审查,他提供的材料不齐备,希望在一个月内补充相关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讲述:
自费到海外留学打零工赚钱
这名男子叫王武(化名),今年56岁,家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一个妹妹。
他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末,家人凑足了2.8万元送他到海外某国自费留学,“当时家里有8000元存款,父母找朋友借了2万元。”
他说,在海外的日子里他半工半读,曾在农场栽过果树,在工厂打过零工,在餐馆洗过碗,有时一天打两份工,刚开始工资比较低,后来才慢慢好起来,“平均一个月大约能挣1.5万元人民币,每当我凑够四五千或1万元时,就给家里汇款。”
“从1990年年初开始,至1995年前后,我大约寄了40万元回家。”王武说,那时除还掉那2万元借款外,主要是想让父母改善一下全家人的生活。
王武自称,1992年的一天,父亲告诉他说,要用他寄回来的钱买原始股,帮他代持,如果以后赚到了钱,当他结婚时就把本金和盈利一起还给他。
王武介绍称,1997年他回到福建老家结婚,办酒席时父母支付了1万多元,次年他加入了留学的那个国家的国籍。
自称:
父亲把房子和股票私下给了妹妹和姐姐
王武回忆说,1999年,父母居住在一套大约8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当时我想在福州买一套大点的房子,先让父母居住,以后我回老家时也可以住。”
他说,后来他给父亲寄了38.5万元人民币,叫他帮忙购买一套房子,“父亲告诉我说,房产证上先写他的名字,我回国后再改成我的名字,同时还称想继续帮我炒股,由他代持股票,我同意了。”
王武告诉记者,后来父亲在福州市鼓楼区一个学区房地段买了一套面积为171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的价格是2400元/平方米,第二年交房后开始装修,“那套房子装修好后,供父母和姐姐一家3口以及保姆居住,此前我妹妹于1997年离开福州到加拿大定居。”
王武说,2006年他因有个项目在福建老家,回国工作时为不影响父母,他在外面租房子居住,但房产证改名的事一直没有提及。
他说,2009年他因家务事先是与姐姐一家产生矛盾,后又与父母发生矛盾,尽管当时他在福州,但自此之后与他们交往甚少。
“有一天,我突然得知父亲卖掉了那套171平方米的房子,我联系他时电话打不通,他更换了电话号码。”王武伤心地说,同时也联系不上姐姐一家,一些亲戚也说不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
他回忆称,2012年女儿回国看望爷爷奶奶,他几经转辗终于联系到了他们,并恢复了往来。这时,他得知父母将那套房子卖掉后又购置了一套148平方米的房子,“至于房产证上写的是哪个的名字,他们没有说,我也没有问。”
2018年4月的一天,王武查询发现,重新购置的那套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他妹妹的名字,“那些股票也转给了我姐姐。”
王武说,当时他惊呆了。
“我想约他们一起开个家庭会,当面把情况说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王武对记者称,但他们都避而不见。
这时,王武生出一个铤而走险的想法并开始实施。
被控:
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遭判拘役5个月
记者检索发现,2019年6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称,王武系大学文化程度,经商,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于2018年11月16日被刑拘。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指控称,王武妹妹在鼓楼区有一处房产,由她提供给父母居住。2018年1月,王武搬进该房居住后,因财产问题与父母发生争执,他父母遂于同年2月13日将他的行李搬出去并更换门锁,同时通知物业不允许他进入该房。
2018年4月6日,王武未经父母许可,私自带工具撬开房门并换锁入住,他父母遂报警,后来他父母不敢再居住于此,而是居住在外面的酒店等地。
检方同时还指控说,2018年6月,王武未经他妹妹许可,使用工具撬开她位于鼓楼区的房门并换锁,后又未经她许可,于同年7月15日将该房出租,当地派出所对此进行了调解。
2018年11月15日下午3时左右,王武未经姐姐许可,使用工具撬开她位于鼓楼区的房门并闯入该房,同日晚上7时左右她姐姐报警,民警即到达现场将他抓获。
回忆当初一幕,王武称,当晚7时左右,他突然听到有人敲门,他打开房门看到母亲和警察站在门外,后来民警将他带走刑拘,“我之所以这样做,是想逼他们出来给我谈谈,但他们始终不愿意出来。”
检方认为,王武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时,王武的辩护人称,他进入那3套房屋并不都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鼓楼区那套房系王武父母居住,他作为儿子是家庭成员之一,该住宅对他而言,并不属于法律上的他人住宅。进入王武妹妹位于鼓楼区某单元的那处房屋,当时处在闲置状态,而非居住状态,并未侵害她的日常生活安宁权。他进入房屋的时间短暂,未有损害财产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公诉机关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态度好,王武系初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王武的另一位辩护人则称,该案系因家庭财产纠纷问题引发,王武强行进入的是父母及姐妹的住宅,主观恶性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可对他从轻处罚。同时称,王武对中国法律不了解,误以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他已认识到错误,且已被羁押将近四个月,受到应有的惩罚,“恳请法庭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对他从轻处罚,做到罚当其罪,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鼓楼区法院认为,王武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庭审中承诺其刑满释放后,绝不再影响父母、姐姐和妹妹一家人的正常生活,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他进入的3套房屋产权均属他亲姐姐和亲妹妹所有,他未经许可侵入,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辩护人关于他进入那3套房屋的行为并不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的意见,不予采纳。
2019年3月12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称,王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申诉:
请求撤销原判决改判自己无罪遭驳回
王武称,一审宣判后尽管不服,但因当时特殊情况,他没有上诉。
后来,他以“无主观恶意也未造成不良后果,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且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等为由,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改判自己无罪。
2020年9月28日,该院回复他说,经审查,原审认定他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事实,有经庭审核实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他的供述与辩解、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证据。同时称,他进入的3套房屋产权分别属他姐姐和妹妹所有,她们虽是他的亲姐妹,但他未经许可非法侵入她们的住宅,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因他在原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在庭审中承诺刑满释放后,绝不再影响父母、姐妹的正常生活,原审依照相关规定对他予以从轻处罚,他在收到一审判决后,亦未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
对此,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武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理由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王武说,他对此还是不服,遂向上级继续申诉,目前最高检已受理此案,希望他能补充一些材料。
回应:
“他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怎么给我钱呢?”
王武所说的在海外留学挣钱,并汇款给家人帮忙在老家置房、代持股票等事,内容是否属实呢?
记者拨通了王武父亲的电话,对方称“他基本上说的都是假话。”“他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怎么给我(寄)钱呢?”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多次拨打王武姐姐的手机,均提示关机。
然而,在一份写有王武父母签名的“关于将王武驱逐出境之申请书”中,记者看到,申请人是王武的父母,申请请求是“将他驱逐出境以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两位老人在该申请书中称,他们已与王武脱离父子母子关系,王武利用亲属身份,以虚构、捏造的事实,通过诽谤、殴打等恶劣手段,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威胁恐吓他们,使他们精神崩溃,无法正常生活,被迫接受派出所调解,将他们惟一房产给了王武,在派出所调停之后,王武还纠集他人到他们临时住处上门挑衅,疯狂踢门撬锁,辱骂他们,利用房门冲撞母亲,使她受伤倒地。
对这些内容,王武予以否认。
他气愤地说,“他们谎话连篇,如果所称是事实,那么公检法完全可以给我再加几条罪名,数罪并罚,我至少要判两到三年吧。”
一位曾参加过他们家庭矛盾调停的好心人告诉王武, “你姐姐和妹妹说了,你的东西应该还给你,大家要坐下来,平心静气地理清楚。”“她们说了,她们也都有创造财富的能力,你的还是你的,她们也不要。”“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们之间太缺乏沟通。”
王武远在河南新乡的82岁亲舅舅对记者说,当年王武确实给他父母寄了钱,至于总共寄了多少,他不知道,寄钱是买房子用的,以前他们家有一套老房子。
“我2003年去过福州姐姐家,在她家住了两个月。”王武舅舅说,“当时我姐姐说房子是儿子寄钱回来买的。”
老人还说,后来因经济纠纷王武与姐姐和父母产生矛盾,“至今我已好几年没有与姐姐家联系了,他们电话都换了。”
华商报记者 黄平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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