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2:04:54来源:法律常识
朱先生家住山东莒县,2020年5月,他来青岛从事个体经营,开了一家羊肉汤店,由于疫情原因,店里生意并不好,挣的钱只够交房租。
而此时,朱先生的老母亲病重住院,一时拿不出钱,朱先生便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愿意以自己的身份证件,从小额贷款公司贷5万块钱,年息为24%,一年后再连本带息一起偿还。
朱先生就按照小额贷款刘先生约定的地方见面详谈,2020年5月21日上午10时,朱先生到了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刘先生就拿出借款合同范本,填写好朱先生借款5万元及利息、偿还时间。
写好后,刘先生对朱先生说,他们这里只能给现金,就让朱先生写了一份收到5万元现金的收到条。朱先生写完一并交给了刘先生,大约过了10分钟左右,刘先生的朋友说现金不行了,只能将钱转到朱先生的银行卡里,刘先生就问朱先生有没有银行卡,朱先生就拿出一张工商银行的卡交给了刘先生。
这时,刘先生说到另外一套房屋内,找总经理认证,刘先生就拿着朱先生事先签好的借款合同及收到条、银行卡,外出后约10分钟又回到了朱先生的房间。此时,有一个人气冲冲地走到刘先生的房间,问谁是朱某某,朱先生说是:“我!”,这个人对着朱先生就破口大骂,说朱先生在外借款资金还没有还完,又到他们这里来骗钱,这钱他们不能出借了。
朱先生想,2019年,他确实在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2万块钱,至今还没有偿还完,人家不借也是可以理解的。朱先生就说:“那把借款合同及借款收到条还给我吧。”刘先生拿起压在手机底下的借款合同及收到条在朱先生面前晃了一晃说,这是你签的借款合同及收到条,然后当着朱先生的面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朱先生认为这样就没有什么事了。
可是在2022年的3月份,朱先生却收到了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小额贷款公司把朱先生给起诉了,并且还把朱先生房子给查封、冻结了。
经过一审开庭质证,小额贷款公司刘先生拿出了当时朱先生签的借款合同,及收到5万元现金条的原件。这时朱先生才认识到当时刘先生拿走收据,总经理认证放款,实际上是刘先生把自己写的借款合同及收到条进行了彩色复印,把彩色复印的撕掉了,留着了原件后,等到两年后就来起诉他还钱。
在法庭上,刘先生一口认定给了朱先生现金,并由朱先生亲笔签字确认,最终一审法院判令朱先生偿还5万元及利息,朱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朱先生问在二审时提交什么样的证据可以推翻一审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律师张振海表示,朱先生提起上诉,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才能推翻一审判决,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骗子防不胜防,小额贷款公司刘先生上演一场戏,把朱先生套了进去,让朱先生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
所以说,生活中我认为必须注重细节,细节决定了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朱先生受骗的原因就是没有考虑细节,他应该把收到的现金及时更改成银行转帐。现在小额贷款公司刘先生不承认朱先生说的话,朱先生又没有其他证据来推翻刘先生没有给钱的证据。一审法院判决没有问题,朱先生讲的是“理”,但“理”不是法,当然法律是从“理”中过来的。现在朱先生拿不出当时的录音、录像及能够推翻借款合同及收到条件的证据,二审法院很可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听了这个事件的过程,我们也为朱先生感到难过,同情他的遭遇。现在朱先生当务之急就是拿出有效证据,推翻小额贷款公司所设的圈套。这也为我们生活在的人们提了一个醒,在涉及到钱和贵重财生交接时,一定要慎之又慎,留上录音、录像、文字等有效证据,以免上当受骗。
张振海律师: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