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3:44:49来源:法律常识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湘13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2018)湘13破申36-42、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娄底市剑成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剑成置业”)、娄底市湘华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湘华公司”)、娄底市湘联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湘联公司”)、衡阳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衡阳金属”)、湖南湘茂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湘茂公司”)、常德市湘恒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湘恒公司”)、湖南利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利源物贸”)、娄底市湘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湘中农科”)、娄底市剑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剑成物业”)破产重整。同时,指定湖南人和人(娄底)律师事务所与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上述九家公司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上述九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主要资产有3部分:湘华雅阁大酒店、益阳项目地块、涟滨东街水果市场,基本情况为:
(一)湘华雅阁大酒店项目:在建工程,主体已完工,因资金链断裂部分外装修工程未完成,完成建筑面积约77800平方米。具体工程权利情况,报名的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详细了解。
(二)益阳项目地块:2011年1月4日,剑成置业摘得益阳市龙岭工业园迎宾东路以南、东嘉路以东的地块,面积约66219平方米,有抵押情况。
(三)涟滨东街水果市场:共有36个商铺、仓库,由剑成置业进行开发,目前由剑成物业管理,对外租赁,有抵押情况。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和相关资质能够同时对债务人名下资产湘华雅阁大酒店项目、益阳项目地块及涟滨东街水果市场进行重整开发,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剑成置业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三、投资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
(四)截至2018年5月的财务报表及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须加盖公章)。
管理人承诺对参加报名的重整投资人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予以保密,报名材料仅在管理人及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范围内予以披露。
报名地点: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湘华首脑营销中心(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885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志勇13873119526,毛群英13397382222,魏翔18374836832。
电子邮箱:709490218@qq.com 。
湖南娄底市剑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