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22:24:10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王莉医师原创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医生我们两夫妻检查了都没问题为什么就不能怀孕?
我们也见过两夫妻多年未孕,离婚后各自组织家庭且都能生育的问题,这是啥情况呢?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
不明原因不孕是一种生育力低下的状态,应用目前得常规基本不孕评估检查手段无法确定可能的不孕病因,不孕状态可能是暂时生育延后,或是永久性不孕。
WHO将不孕症定义为夫妇婚后同居、有规律正常的性生活满1年、未避孕而未孕者。经临床研究统计大约85%得夫妇可在1年内获得妊娠,因此约15%的夫妇可能患有不孕症,而需要进行不孕因素的评估。为了明确不孕症的治病因素,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近年来,随着循证医学的发展及相关临床证据的丰富,对不孕夫妇推荐评估的范围逐渐缩小到包括精液分析、排卵监测、以及输卵管通畅性的评价。
经过这三方面的基本评估,大部分不孕夫妇能找到相对明确的因素,如排卵因素、盆腔输卵管因素、男方因素。少数患者仍无明显原因不孕,这也导致对其随后诊治的困惑。
2013年的NICE临床指南定义不明原因不孕为夫妇有规律的、未避孕的性生活1年以上,经过标准的不孕症三方面基本检查(精液分析、输卵管通畅度检查、排卵功能评估)仍未能找到明显的原因。
但是,对于40岁以上妇女的不明原因不孕的内涵有所不同,因为这部分患者不孕主要原因为年龄相关的卵巢功能低下,产生卵子的数量及质量均下降,属于年龄相关性生育力低下范畴。
不明原因不孕是生育力低下状态,属于排除性诊断。也并非没有原因,可能的病因包括免疫因素、潜在的卵母细胞质量异常、受精障碍、隐形输卵管因素、胚胎植入失败、遗传缺陷等,但应用目前得常规检查手段很难确诊。
不明原因不孕的治疗尚无统一的治疗策略,由于部分不明原因不孕夫妇仅可能是生育延迟,仍有自然怀孕的可能因此要全面考量其治疗策略及效果。为避免其过度治疗或延误治疗。其诊治管理非常重要。
总体而言,应根据夫妇年龄、不孕年限、生育需求的迫切性等因素给患者指定个性化的、恰当的治疗建议。
治疗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保守治疗(即期待治疗)和积极治疗。积极治疗包括:腹腔镜、诱发排卵、联合或不联合宫腔内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
我们相信,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实验室监测技术的进步,不明原因不孕潜在因素的具体内容将不断被揭示,诊断依据将更充分。也能为不孕夫妇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