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0:43:05来源:法律常识
2017-11-16 09:50
家庭暴力行为是危害家庭和谐,社会平安的一颗毒瘤。11月12日,发生在杭州某城区的10岁儿童被父亲砍伤事件,引发社会一片哗然。近年来,针对特殊受害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所发生的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家庭暴力发生过程中,受害者如何收集有效证据,如何能够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带着这些专业问题,在今年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来临之际,杭州市妇联于11月16日在萧山区举行了《律师谈家暴》圆桌会活动,希望通过活动能让更多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参与到反家暴的工作来,共筑幸福美满的家庭环境。
浙江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金雷出席活动,杭州市妇联副主席陈辽敏、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孙建平并作了讲话。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市)妇联,各直属妇工委维权工作者,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团志愿者代表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参会律师代表就近期社会热门话题、家暴典型案例深入交流。九名律师代表分别围绕“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需要提交的证据要点”、“家暴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家暴受害人的自我意识”、“家暴受害人的社会救助”等主题,尤其会提到一些较为典型的家暴现实案例,从中探讨家庭暴力的主要问题,以及杭州市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作出的努力,遇到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杭州市积极推进反家暴工作,早在2010年就制定出台并实施了《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成立了由18家成员单位参与的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2016年3月1日,国家《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杭州市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措施更加扎实,宣传载体也更加丰富。市妇联联合省妇联共同拍摄了《门背后的眼睛》——全国首部反家暴微电影。同时,还整合社会资源,组织专家和志愿者,以反家暴情景剧巡演、反家暴专题讲座、反家暴宣传品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反家暴法》知识。与媒体合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终端、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反家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