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0:03:35来源:法律常识
程序正当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征收过程中,房屋评估价格过低却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6年甜甜父母相继去世,留有一套商铺让其继承。2021年,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甜甜和相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尚未达成协议时,她就收到了当地部门送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书》。甜甜拿到这份这份决定书后发现评估的商铺面积比实际要小,导致补偿价格比商讨时还要低,而且要求送达之日起立即将房屋腾空,逾期将直接拆除。
经验尚浅的甜甜只好委托律师帮忙解决此事,希望能够撤销这份决定书。律师了解情况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款规定指出本案中漏洞: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本案房屋征收评估报告作出之后,未保障原告甜甜复核的权利即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程序违法,因此法院予以支持甜甜主张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诉求。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房屋征收面积评估价格与实际不符如何解决”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