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找代理合同纠纷律师,东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

时间:2022-12-25 10:46:31来源:法律常识

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癸键 通讯员/王创辉)大量诉讼案件涌向法院,“案多人少”问题日益突出。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如何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南方日报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东莞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获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诉调对接工作,在民商事案件中全面推进调解前置。

依托诉调对接平台,法院与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协调配合,并引入社会力量集中化解来法院起诉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引导当事人自愿优先选择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全面推行调解前置,不仅能彻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还能让当事人获得成本低廉、程序简便的化解纠纷服务。这项新举措在广东全省法院系统走在了前列。有学者指出,这是东莞司法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东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又一重磅举措。

调解时限最长30日在民商事案件中全面推行

调解前置适用于民商事案件。具体做法是,凡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不宜调解的以外,都属于诉调对接的范围。东莞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登记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

凡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适宜调解的案件,先由诉调对接中心审核后,再根据案件情况,分流到线上和线下两个调解平台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优先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

为什么会在民商事案件中开展调解前置呢?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资深法官介绍,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在东莞全市法院受理和办结的案件中,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占据最大比例,而且每年都在高速增长。2018年,东莞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达到11万件。案件不断增长,但政法编制、法官员额有限,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持续增长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性转变,只能从减少进入法院案件的源头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民商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都愿意调解,希望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三是东莞各基层法院此前已经开始探索诉调对接工作,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中广泛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根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立案前选择调解的案件,调解期限为30日。立案后调解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15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7日。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除外。

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选择调解,还能享受诉讼费用减免。立案登记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不收取诉讼费用;立案登记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打造三支调解队伍建立线上线下两个调解平台

根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各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立后,将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建立线上线下两个调解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

线上平台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网上调解工作室,建立集中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实现诉调对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信息化发展。线下平台是指诉调对接中心收到调解案件后,结合案件类型、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意愿等具体情况,安排专职调解、特邀调解和律师调解。

东莞全市法院将激活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重点打造三支调解队伍。一是法院内部专职调解员队伍,由各法院建立和培养。二是律师调解员队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加强合作,全面引进律师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三是特邀调解员队伍。与东莞市医调委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合作,邀请各调解组织的专业调解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同时,还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仲裁员、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

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参与全市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

为了在民商事案件中全面推行调解前置,今年1月23日,东莞市委政法委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2月中旬,东莞市委政法委下发《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建立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初步构建了全市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

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是东莞市委政法委,诉调对接平台设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成员单位包括东莞市司法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东莞总工会等群团组织、东莞市医调委等专业调解组织、东莞市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以及各镇街综治中心。

“党政主导一盘棋,社会参与总动员。”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刘晋飞指出,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建成后,在东莞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和法院一起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举措。

■案例

买家拖欠中介费半年多 调解两天就达成协议

近日,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得到成功调解并司法确认,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

在这起案件中,东莞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吴某索要中介费4万元。吴某成功买房后,仍拖欠4万元中介费达半年之久。该公司将吴某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派给广东凯略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联调。

律师立即组织当事双方调解,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诉求和观点,准确详尽地阐明法律规定,在加强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提出现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当事人态度也逐步松动。两天后,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吴某当场支付拖欠的中介费。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诉调对接工作。2018年10月,该法院正式启动多元诉调线上平台,构建起“互联网+社会治理”在线调解模式。在这个平台上,33名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和8个律师调解工作室能够在线完成调解接单、阅览卷宗、与当事人沟通等流程,调解效率大幅提高。该平台上线以来,已经联调结案772宗。

■声音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

下决心做好诉调对接 打造品质法院

“民商事案件数量年均增长超过20%,对于法院来说已经是不能承受之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指出,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彻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案,才能有效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促进人民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陈超表示,诉调对接工作还有极大提升空间,东莞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诉调对接联动机制作用,借助全市诉调对接联动平台,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好各成员单位调解员的作用,引入各种社会调解力量帮助法院化解案件。

陈超说,东莞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平台,推广使用线上调解,让当事人少跑腿,简化程序,减轻负担,为当事人提供成本低廉、程序简便的化解纠纷服务。

陈超表示,待诉调对接工作积累一定经验,社会调解力量相对成熟后,东莞各级法院还将进一步将社会调解力量拓展到诉讼程序、执行程序,全力推进诉中力调、执行和解,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

“对于诉调对接工作,我们下了很大决心,要做就一定要做好,做出实实在在的成效,打造品质法院。”陈超指出,东莞市各基层法院、法庭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调解。

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刘晋飞:

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基层

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刘晋飞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东莞法院全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全面推行调解前置,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从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大部分纠纷来自于基层群众之间的日常矛盾,大多数民商事案件可以不必耗费司法资源予以解决。”刘晋飞分析,诉讼虽然是最公正的解决纠纷方式,但不一定是最经济或者最好的方式,不应成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

刘晋飞指出,“诉调对接”就是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与“调”的便利性、低成本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积极引导群众选择“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最终实现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基层”的目标。

刘晋飞建议,东莞各级法院不仅要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调解员队伍,还可以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和利用调解员的个人魅力和优势,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打造人民群众心中“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室品牌。

刘晋飞还建议,法院要促进调解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基层调解平台建设。比如,在交通事故、环境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多发领域执法场所设立巡回法庭或诉调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

■数读

219187件

2018年,东莞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187件,同比上升19.88%。

413.1件

2018年,东莞法院人均结案413.1件,同比上升23.29%。

110109件

2018年,东莞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10109件,审结96729件。

8772件

2018年,东莞全市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处理案件12517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8772件,同比分别增长22.50%和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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