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1:25: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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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
▼姜某某于2012年5月10入职深圳某某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5月1日被停止工作。姜某某对公司的解雇行为不予接受,认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于是姜某某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诉称公司违法解雇应支付经济赔偿金等。2013年9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向姜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人民币13308.81元,在裁决书生效后,姜某某又以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39656.38元。
▼公司辩称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常情,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要支付二倍工资所有用人单位都十分清楚,所以用人单位通常的作法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自己保留一份,绝无可能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有劳动合同,与姜某某签订有劳动合同,公司保管的那一份被姜某某私自拿走,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姜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交员工一份?公司无法提供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公司没有提供劳动合同被姜某某拿走的相关证据,亦没有提供已经与姜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联证据,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终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支持了姜某某的诉求,判决公司十日内支付被告姜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656.38元;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3)深南法西民初字第883号、(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1246号
★实务分析★
第一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后,拒绝给员工一份合法吗?
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出于不同原因或不同的目的,有的单位与员工签订了空白劳动合同,有的单位采取补签劳动合同,有的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不提供给员工等,这些做法合法吗?劳动律师刘志汉在此给予大家一个明确的答案,不合法!在《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就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单位没交书面的《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不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二倍工资?
虽然在《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次月起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惩罚是对单位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不代表未签劳动合同,所以不能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但是员工一旦主张双倍工资时,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双方已签字的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文本或相关证据,仍然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像前述案例中食品公司称公司与姜某某已签了劳动合同,但是遗失了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结果被法院判决支付双倍工资近4万元。因此劳动律师刘志汉提醒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仅要给员工一份,而且单位留存文档务必要保管好。
第三、劳动者在遭遇到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不给自己一份时,应该怎么办?
我们广大劳动者在自己的从业过程中,用人单位遵纪守法,那就无需多为,但是当遇到少数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去做,就应有所对策以免自己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当遇到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一份怎么办呢?那么今天劳动律师刘志汉给大家提供几点建议供参考:1,收集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从应聘、入职上班第一天起,就应主动收集这方面证据,像工作安排通知、工作过程的照片、单位购买意外保险的凭证、工资发放转账明细、工资条等证据、工作证、出入证、押金条、收款收据、调岗通知、入职表、职工花名册、培训签字等证据;
2,主动与上司提出或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当你主动向上司或单位老板,主动要求单位提供已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文本,且暗示单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求时,大多数用人单位在考虑利弊后都会给员工一份,如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向单位上司提出的过程也顺便固定证据保存。找到劳动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要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介入,虽然有效果但也会产生不利后果,单位对你将会有成见,不利于在单位继续顺利工作,一般我们不建议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