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5:03:11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灭火器检测。”江苏南京多家店铺遭遇一名身着“制服”男子的突击检查,并被认定灭火器过期,需要更换。经南京秦淮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该男子并非消防救援人员,而是某消防检测技术公司员工,且他认定大部分“过期”的灭火器并未过期。有律师分析认为,男子此举或构成招摇撞骗罪;也有律师认为男子没有明确假冒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构成诈骗罪。
据“南京消防”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1日下午,在南京市秦淮区,不少店铺被突击检查。一名自称是消防检测人员的男子及同行人员,以检查灭火器为由,往返于各家店铺。“带回去重新灌装成合格产品,这两个都是小的,30块钱一个!” 该男子称灭火器已过期,要拿去维修更换药剂,并要求店家以每瓶30元人民币的价格支付维修费。
男子“检测”灭火器
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上身穿着一件与公安制服类似的蓝色短袖,下身则是短裤。其一进门便说:“灭火器检测。”随后认定商户的灭火器过期,需要维修更换。有商户询问其身份,该男子表示自己是“汇安消防公司”。该男子胸前佩戴工牌显示为汇安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男子“检测”灭火器
根据南京市秦淮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该男子是汇安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员工,并非消防救援机构人员;其次,该男子认定的这些“过期”灭火器中大多数仍在有效期内并且压力正常,无需维修更换;另外,该男子还回来的那些灭火器是否符合要求,还需等待进一步检测。已有50余家“九小场所”受其影响。
该男子所佩戴工牌
记者注意到,《今日说法》栏目曾报道过一起类似事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孙某和朱某经常身着“制式警服”,以消防人员的名义对商家进行消防检查并登记,对快过期的灭火器进行更换,所谓的“更换”就是擦拭一下,重新粘上假的“合格证”。当一网吧出现火情时,老板用这些“更换维修”过的灭火器灭火,却发现无法使用。最终孙某和朱某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柴欣表示,如果有人假冒行使国家监督、检查的消防员进行诈骗,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此案涉事男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自己是消防员,但其通过特殊制服,让商户对其身份产生错误判断,且如果明知商户消防器械没有过期,仍然隐瞒事实,或虚构理由进行收费更换,仍然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此案中涉事男子没有明确说自己是消防或者公安机关人员,所佩戴证件也是消防检测技术公司工牌,所以不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若该公司员工将真正过期的灭火器,更换为正规灭火器,则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其将商户没有过期的灭火器“认定”为过期,无中生有收费更换,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则涉嫌诈骗罪。
消防部门提醒,灭火器的维修期限、报废条件和报废期限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中的相应规定。更重要的是,消防救援机构不会以任何名义售卖任何消防器材,也不会收取社会单位和个人任何费用,请广大市民注意防范避免上当受骗。
(以上图片均来自南京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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