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5:23:59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由一批多年从事征地拆迁、维护被征收人利益的资深律师成立和组建。 京尚拆迁律师奔走于各地征地拆迁现场,倾听被征收人的诉求和呼声,运用法律利剑解决当事人遭遇的征地拆迁补偿难题,为广大被征收人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而竭尽全力。
同时我们也在互联网平台为被征收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仅仅在头条和悟空问答上,京尚已为1081万人次读者提供了专业的征地拆迁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广大网友的一致好评和信任。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不负当事人所托。
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部分成功案例,方便广大被征收人深入全面地了解我们。
张先生一家是河南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10多年前张先生建盖房屋时,积极按照要求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缴纳了3000元费用,并得到了许可。张先生的房屋土地被划入相关征地拆迁项目范围内。2018年7月,当地国土资源局忽然向其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拆房交地。
京尚拆迁律师接受张先生委托后,第一时间帮助张先生理清了案情现状,并在分析案情后建议张先生直接针对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以最效率的方式阻延拆迁的脚步,降低强制拆除发生的风险。
最终通过行政诉讼,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诉讼意见,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撤销当地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撤销当地作出的案涉错误行政复议决定。
李先生是甘肃省兰州市某区居民,在该区某小区拥有合法住房一套,并有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2015年,李先生的该套房屋被纳入案涉棚改项目拆迁范围内。
因一直未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标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久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搬迁补偿事项一度搁置。2017年6月,在双方仍未协商一致,且拆迁方也未对李先生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李先生的案涉被征收房屋忽然被以紧急拆危的名义强制拆除。
京尚拆迁律师帮助李先生制定了初步的维权方案,建议李先生直接针对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李先生充分信任京尚拆迁律师的决策,当即配合京尚拆迁律师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征收方对李先生的案涉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再次为维护李先生的合法房屋财产权利和救济权利上了一道“硬保险”。
白先生一家是天津市某镇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的土地房产,且持有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8年,白先生家房屋因当地的“旧城改造”项目被纳入拆迁范围,该项目因故一度停滞,后于2016年重新被提上日程。
在没有对被拆迁人白先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通知、公告、催告等任何文书进行告知的情况下,2017年7月,当地征收方忽然组织人员将白先生家的房屋拆除。京尚拆迁律师随后代理该案,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拆迁人白先生不能(彻底、完全)证实被告镇政府是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者,最终作出裁定,驳回白先生的起诉。
最终经过京尚拆迁律师努力,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可了我方的上诉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之规定,裁定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错误行政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被征收人高先生是江西某县人,依法拥有位于该县的本案案涉房屋的所有权。2016年11月,当地征收方作出《老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书》,高先生拥有的该套房屋也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
然而由于评估结果存在争议,双方一直未能就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2017年中下旬,当地征收方依据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公司出具的《房地产征收估价分户报告》的评估数据向被征收人高先生作出了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拟对高先生的房屋进行强制征收。
高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拆迁维权案件代理经验丰富的京尚律师事务所,委托京尚拆迁律师帮助自己解除危机、依法维权。在律师的指导下,高先生当即针对该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向当地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最终,复议机关认可了高先生的复议请求,但由于该份《复议决定》已先被该县政府自行主动撤销,复议机关遂依法作出了复议决定,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该份《补偿决定》违法!
当事人陈先生系遵义某镇某村村民。2017年3月,陈先生在没有收到任何依法定程序要求必须存在的前置书面文书,也没有被告知过其本应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机会,就忽然被告知征收方要求强行拆除其在该村组拥有的、上世纪70年代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足相关费用并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上的房屋。
此时,陈先生才得知,当地征收方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作出了一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陈先生随即委托京尚拆迁律师为自己的维权之行保驾护航。
2017年5月,遵义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被申请人当地当地征收方作出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尊市规拆[2017]xx号),依法保护了申请人陈先生的财产及各项权利!
2017年4月28日,巩义市X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当地某村村民赵先生家,将一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2017第04xxxx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张贴在赵先生房屋外墙处。
该通知书认定赵先生在该村的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要求赵先生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拆除。
在京尚拆迁律师介入后,赵先生第一时间提起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该通知书。
经过京尚拆迁律师努力,最终,成功撤销了《2017第04xxxx号》限期拆除非法建设通知书。
以上就是京尚拆迁律师代理的部分成功案例。更多案件,可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我们会将案例整理成文章发布,为大家提供维权借鉴和指导。
京尚拆迁律师提醒您:在遭遇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时,不要慌张,要了解征收方的拆迁进度,了解清楚拆迁信息,下发的文件,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方面的疑问,可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发私信咨询。
文/爱土拆迁律师团 杨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