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9:12:07来源:法律常识
拘留通知书一般都是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到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所以时间相对较慢。如果跨省的话,从寄出到收到估计需要一个星期左右,甚至更长时间。
如果还是收不到的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户籍地没有人签收。这样,就会退回案件承办机关的情形。我们也遇到承办警官电话通知家属的或者通过户籍辖区的派出所向嫌疑人转交拘留通知书的情形。
法律咨询的时候,为什么律师总是提醒家属带着拘留通知书?
因为拘留通知书记载了具体的办案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涉嫌的罪名、目前羁押的地点,而这些信息有助于律师判断事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开展工作的时间节点、方便会见嫌疑人等等。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