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9:34:1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都市现场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转载请注明来源
近期,进贤县人民法院执结一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谭某因一直未能如约还款,执行法官通过依法拍卖了为其债务担保的女儿的房产,所得拍卖款用于还清全部欠款。
租赁合同起纠纷 三年仍未还钱
2016年9月,谭某向龚某出具欠条,载明“欠其钢管租金35万元,滞纳金15万元,共计45万元整,到2016年11月付清”。如未付清,按月息3%计算利息。
2017年3月,龚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谭某在2017年6月30日、2017年9月30日、2018年1月30日之前分批次归还全部欠款。
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1月,龚某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两次被拘传 儿女轮流担保
2017年12月,法院欲对谭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谭某与龚某达成和解协议,谭某儿子作为担保人,同意和其父亲一起给付执行款207478元,并约定分期给付,在2018年1月15日前全部付清。但谭某父子只给付了2万元给龚某,余款未再支付。
2019年1月30日,法院再次拘传被执行人谭某,谭某女儿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再次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谭某在2019年7月1日前履行完毕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谭某女儿用其名下位于南昌市某开发区一住房作为担保,若被执行人谭某未能按约定履行,则由进贤法院拍卖上述房产。当日,法院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
拍卖女儿住房 终得案结事了
直至7月1日,谭某未能还款,法官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9月23日至24日,法院在淘宝网对该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买受人熊某以90.4万元最高价竞得。
执行法官将全部标的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后,将尾款转给谭某女儿。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