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23:21:22来源:法律常识
“我去晋中市公安局反映情况,接待‘领导’不给我解决问题,而是让我滚蛋,说我脑子进水了,年纪轻轻不务正业。”近日,网友“呼儿嘿哟555”在网上发布了一封实名举报信,并且发布了多条带有文字翻译的录音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12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发布实名举报信的高先生。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与妻子在自家经营的理发店被三名醉酒男子无故打伤,因为一直等了半个多月公安机关才给做鉴定,他在6月16日曾前往晋中市公安局反映“拖着不给办鉴定”的情况。当天,保安将他带到接待大厅一处房间里,一名40多岁的男“领导”对他进行了“言语辱骂”。
记者联系到晋中市公安局进行求证,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向领导反映汇报此事。该部门另一名工作人员答复道,会先与相关人员联系沟通,核实此事的真实性,有情况再予以回应。
投诉:被人打伤后不服警方处理结果,认为拖延伤情鉴定
高先生在实名举报信中称,5月25日下午,高先生与妻子在自家经营的理发店中,突然进来三名不认识的人,其中一人进来踩住了他的脚不肯松。对方松脚后又来质问他,本着和气生财的想法,高先生回到里间的卧室,不料三个男子中的一名光头男子冲了进来,对高先生进行殴打,包括扇巴掌、掐脖子。妻子听到声响急忙进屋,而另外两名男子也冲进来打人,高先生与妻子均被打伤,理发店里的其他人也被吓走。报警后,高先生与妻子、打人者都被带去了派出所。高先生的妻子因为受惊过度,住进了医院。
举报信称,5月29日,高先生向派出所提出进行伤情鉴定,但是一直被以高先生妻子尚未出院、领导不在无法签字、法医不在等理由拖延。直到6月15日,才对高先生与妻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均构成轻微伤。高先生咨询了律师,得知寻衅滋事构成两人轻微伤可以构成刑事案件,但当他领到此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仅对那名光头男子处以行政处罚。
在一份盖有昔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公章,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的答复函显示,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情况是,高先生与妻子在昔阳县乐平镇安坪村经营“回头率”理发店。5月25日中午,任某、聂某、梁某三人在安坪村饭店吃饭喝酒,16时许三人酒后经过“回头率”理发店时,进入理发店打算给聂某剪头发,任某在对店内观察时,自认为高先生斜眼看自己,心生怒气,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推到里屋床边,高先生妻子听到声音后进入里屋劝架,梁某、聂某也先后进入里屋,梁某对任某进行拉拽,任某才松手,后高先生妻子将任某三人劝离。
6月15日,昔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先生夫妇的损伤为轻微伤。7月1日,昔阳县公安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任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高先生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后来,我接到公安机关电话,让我去领行政复议决定书,是维持原决定。”
自称在接待大厅被辱骂“滚蛋、脑子进水”
从提出鉴定申请,到进行鉴定,一共过去了18天。在进行伤情鉴定后,6月16日,高先生来到晋中市公安局反映“拖着不给办鉴定”的情况。
高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当时他被晋中市公安局的保安领到了接待大厅里。在一个房间里,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领导”却对他进行辱骂,说他“滚蛋”,“脑子进水了,年纪轻轻不务正业”。而恰好他在当时录了音,并且制作成了视频发布在网上。
在高先生提供的录音视频文件中,将录音配上了文字。一个男声说“拖着不给办”,此时另一个男声称,“你这个想法就错了,什么叫拖呀。公安机关没给你立案吗。”前一个男声说,“我5月29日就叫他们……”此后,后一个男声打断了前声,称,“今天几号,5月29号,就是6月1号了,咱这么算,等于才半个月过去了。说快一个月了,快滚蛋去吧。你让做鉴定,你让今天做,今天就给你做出来?就发现你们脑子都进水了,年纪轻轻的不务正业……”
高先生称,前一个男声是他,后一个男声就是那名“40岁的男领导”。至于对方到底是什么职位,高先生表示不知道。
通过录音文件,记者可以清晰听出“脑子进水了”“不务正业”等表述,但由于方言关系,“快滚蛋去吧”是否存在理解误差,记者无法辨别。
“将核实此事的真实性,有情况再予以回应”
高先生告诉记者,除了认为公安机关“拖延鉴定”外,他还认为昔阳县公安局乐平派出所对案件处理“不公正”,且鉴定结论存在“偏袒”,曾向昔阳县公安局反映情况。
“我在医院照顾妻子,发现腰突然疼的受不了,初步检查怀疑是腰肌劳损,可吃药怎么都好不了。后来去做了CT检查,说是腰椎间盘突出,但是伤情鉴定仅对体表外伤进行了鉴定,说无法证明腰椎间盘突出与此次事件有关。”高先生称,他是被对方按倒在地上扭到的,之前从来没有这个问题。医生告诉他,他的伤情属于新伤。但当他一个月后,打算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时,被医生告知“已经错过了最佳时间”。他认为是公安机关的拖延鉴定行为,影响了鉴定结果。
高先生还认为,妻子不是拉架被误伤,而是直接被对方三人打伤。“她怎么可能拉得动对方三个。”
在上述“答复函”中,昔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对高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回应。回复称,该案件受理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及时委托法医对高先生夫妇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昔阳县公安局根据已查明的证据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任某进行了处罚。本案中,任某殴打高先生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任某殴打高先生妻子的行为因现场无监控,也无相关证人证明,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综上,办案单位乐平派出所不存在受案不及时,处理不公正问题。
此外,2021年6月15日,昔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高先生夫妇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均为轻微伤。高先生夫妇对鉴定结论存在质疑,并要求重新鉴定,办案民警建议其向晋中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或具有合法资质的社会鉴定机构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因高先生夫妇二人未能对第二次鉴定机构做出选择,未能提供第二次伤情鉴定结论,昔阳县公安局遂依据2021年6月15日昔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高先生做出的轻微伤鉴定结论,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任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鉴定结论不存在偏袒对方的问题。
晋中市公安局政治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向领导反映汇报此事。随后,该部门另一名工作人员答复道,会先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沟通,核实此事的真实性,有情况再予以回应。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