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2:07:36来源:法律常识
陕西西安律师 常钰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本文不列举法条,否则文章内容太过枯燥,相关法条可以百度查看。
这篇文章要讲的意思就是,如果给一间房子,一辆车设立抵押,向银行或者向朋友借款,在抵押期间,能不能把房子卖了?
在民法典公布以前,物权法对于设立抵押的物,转让时是有一定的限制规定的,第一,你如果卖了抵押物,那么卖的钱要先还给你的抵押权人;第二,你出售抵押物,必须要经过抵押人同意的。
也就是在此前,是不行的,如果你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就把抵押物给卖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转让是无效的。
但是民法典关于抵押物转让的规定是,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抵押物的,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这是有变化的。
所以,如果仅仅回答本文标题的提问而言,答案是可以转让所有权。理由就是民法典的规定,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含义在于,抵押权就是抵押权,权利人只享有对某个抵押物的抵押权,而不享有控制抵押物转让的权利。举例而言,比如一间房子,你以一间房子作为抵押,向我借款。只要你没有逾期还款,或者不能履行债务,那么我的抵押权也就没有实现的必要,也没有办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变卖你的房子,因为抵押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
此前的法律规定也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作为担保,也不能过多地限制物的交易和流转,因此,当受让人涤除抵押权时,转让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抵押人真的转让了抵押物,那么怎么去理解抵押权的行使问题。
抵押人往往也是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那么抵押人是否还是抵押人?受让人是否变更为新的抵押人?这是一个实务问题,即如果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向谁行使抵押权的问题,笔者认为,抵押人应当是物的受让人,也就是原抵押人不再负有抵押的义务,理由是,抵押权是设立在物之上的,当抵押物转让了,抵押权也当然地随着抵押物一并转让了,所以,作为受让人,受让了抵押物,意味着也同时受让了物上的抵押。
当然,债务人的债务不会发生变更,只是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当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时,需要向抵押物的受让人进行主张。
这又引起了一个问题。
如果抵押权人不知道受让人是谁怎么办?
法律就是会这样不断地产生新问题,字数多了,以后再来更新。
注: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且参照当地司法实践,如针对个案可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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