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4:45: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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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2021年开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张鹏的名字,频频出现在获奖名单里。
荣誉背后的张鹏,是一位能在几百本卷宗前坐到深夜的刑事法官,是一位能在庭审现场“镇住”黑恶势力的审判长,更是一位会逐字逐句精研裁判文书的“作者”。
精耕刑事审判16年,张鹏信守着第一天披上法袍时的承诺:既执法槌,就须做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公正判决,写出严谨周密的裁判文书。因为办案和文书不仅面向个案当事人,更面向全体公众,面向刑事司法的未来。
司法为民、慎始敬终,“北京审判业务专家”张鹏行远自迩,厚积薄发。
为平安生活守望正义底线
“扫黑除恶不走过场,国徽全程见证,你怎样为平安生活,守望正义底线。”2020年7月,为加快推进“四个高地”建设、推动全面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海淀法院隆重表彰海淀法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这是给张鹏的颁奖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鹏共审理了3件涉恶案件,均已审结,涉及被告人29名。
(2018)京0108刑初2644号,是张鹏荣获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裁判文书,该案是张鹏审理的扫黑除恶大要案之一——恶势力团伙张艳超等17人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
“不扫黑除恶,完善社会治理无从谈起。”在134本案卷中,张鹏看到了让他骇然的事实:在石河营村,靠暴力起家的“村霸”张艳超不过30出头,却敛得了财、养得了打手、做得了全村的主。他们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强行与他人“合作经营”;强占已出租的土地,威胁、恐吓正在进行正常耕种的工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让一人顶罪,事后用一辆车和“第一打手”的地位让事情顺利“翻篇”......长期笼罩在阴霾中的石河营村村民,已经开始对法律产生怀疑:“无论怎么查,都查不到张艳超吧?”
这样的声音让张鹏痛心,黑恶犯罪作为有组织性犯罪,认定被告人参与个罪可以遵循通常的审判标准;但相比于一般参加者而言,组织、领导者危害性更大,但他们往往不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甚至用一个眼神就可以下达指令。
“如果‘顶罪’一再成功,如果组织、领导者始终逍遥法外,那被害人对黑恶势力的恐惧和对法律的怨气会越来越大。”面对事实证据,张鹏分析证人证言和同案犯供述,结合买卖合同、土地租赁协议、事后谅解协议等诸多客观性证据,组成闭合的证据链条,固定犯罪组织的形态和架构。一旦发现疑点,他就第一时间联系控辩双方进行核实。第一次庭前会议,他开了整整两天。平时,他也常常翻案卷、看证据直到凌晨,电话也打了上百通,“对任何一个证据你都不能浅尝辄止,而是必须寻根究底,如果不能明确恶势力团伙的分工层级,尤其是对组织领导者作出公正的判决,那恶势力的根就除不了。”
扫黑除恶案件审理的另一个难点在于被告人对法庭的轻视——“法庭就是走个过场!”庭前会议上,“每个人说话之前,都会不由自主地抬眼看看张艳超的表情。”此时,对证据的全盘掌握化为张鹏控制庭审的底气,他提前和看守所做好沟通,对于如何关押,如何安排警车和暂看室等,都做了详细规划,并合理安排发言顺序,避免串供。在庭前会议的扎实基础和合议庭的稳定控制之下,法庭审理高效进行,比预想中快了一天。“法庭一方面是依法审判的场合,另一方面,审判过程本身必须让黑恶势力认识到,国家政权和法律威严绝不容挑衅。”
“黑恶犯罪的非法控制特征体现了它的根本危害性,就是隔离了党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获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张鹏更加笃定了自己的信念:寻根究底、除恶务尽,捍卫法律尊严,守护基层平安。
以工匠精神锤炼精品裁判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张鹏对待文书的态度恰是如此。“把案件办成铁案不是终点,要让每份判决经得起推敲,并发挥出它的教育和示范意义。”
判决是法官张鹏的工作内容,更是他将法律精神、法律逻辑运用于现实生活的艺术作品。他不断从过往的优秀判决中汲取营养,“事实表述清晰、用语严谨、详略得当、层次分明、逻辑统一,是文书最基本的要求。”张鹏时常提醒自己“三不要”——不要故作高深、不要晦涩艰深、不要孤芳自赏,“要在法言法语的基础上尽量通俗地把理说好。”一篇好的判决,不仅要让当事人服气,让同行认可,更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看得懂、信得过。
张艳超案判决长达96页、66424字,虽不是他写过最长的判决,却称得上是职业生涯中的难度top3。11起犯罪事实、214组证据,深夜的办公室里,张鹏熟悉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性格特点,知道每份证据材料在卷宗中的具体位置。大前提、小前提,法律原则、法律规则,他在脑海中画出一条条逻辑链,再落实到每字每句,“对用词的严谨性、论据的准确性、论证逻辑的周延性都要反复琢磨、推敲。”
张艳超案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案件,下笔时,张鹏要求自己首先要准确表述案件事实,清楚展现犯罪组织的轮廓、特征和危害性。在尊重客观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张鹏会适时投入感情,“并非用感情代替理智和证据,而是要将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向全体公众表达到位。”最终,张艳超案判决获得海淀法院第九届“金玫奖”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第一名、“2020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活动”三等奖、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张鹏也完成了作为法官的自我挑战——把高难度的判决,写成优秀的判决。
立足审判,张鹏从不曾停止书写和思考。办完张艳超案,他撰写的《司法审查认定“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要点及思路》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他和法官助理计莉卉撰写的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王欣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案例分析对互联网领域犯罪定罪量刑、推动互联网行业环境规范进行了专业分析和思考,入选《刑事审判参考》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典型案例。其撰写的论文曾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多篇案例被《刑事审判参考》《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刊物刊载;参与的调研课题获得北京市法院调研成果一等奖,提出的建议被相关司法解释所采纳......
“撰写案例、开展调研,不仅能再现法官的心路历程,还能将法院的判决向社会进行传播,让大众看到法院对犯罪行为的态度,看到违法犯罪的后果。这也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式。”
“厚积薄发”方能“下笔有神”。除了深厚的刑诉法学专业基础和多年办案的积累,张鹏始终保持着“空杯心态”,坚持自我学习。“一些新型案件可能会对原先的知识结构和传统刑法理论带来挑战,所以必须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独立的思维,把法律规定、法学理论与实际审判规范、审判技巧融会贯通。”面对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张鹏要求自己和团队成员每天深入学习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查阅各地相关案件的裁判文书,在碎片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学习业务知识。除此之外,他还时常阅读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著作。在他的带领和督促下,张鹏审判团队被评为海淀法院模范审判团队,张鹏也用专家型法官的“工匠精神”,将刑事司法打造成了一门精密而充满美感的艺术。
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2005年刑诉法学硕士毕业后,张鹏来到海淀法院,从刑庭书记员慢慢成长为刑事审判专家,“刑庭无小事”的教导一直伴随着他。“定罪量刑是大事,判决书上的日期、刑期的起算日期和刑满释放的日期也绝对不是小事,如果计算错误,要么是超期羁押,要么是私放人犯。哪出了错对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庭影响都很大。”无论是简单案件还是疑难复杂案件,张鹏都要求自己拿出全部的注意力和责任心,“时刻牢记,法官是代表国家在审判。”
“如履薄冰”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公正司法、惩恶扬善,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幸福”,就是他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始终不变、最朴素的初心。
2011年1月,刘社会等四人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罪名后,北京市首例以该罪名起诉的案件。被告人刘社会家境贫寒,就和自己的家人商量出一条“生财之道”——从河南老家找到被害人盛某等四名会拉二胡的盲人,以到北京赚钱为由将其带至北京,采用殴打、辱骂、言语威胁等方式迫使四名被害人长期进行乞讨活动,并以此非法牟利。
当时,独立办案三年的张鹏是此案的审判长。庭上,一名被告人称“公诉人念的全都不对!”张鹏在保障其诉讼权利的同时,对其陈述中出现的关键信息结合其他事实证据及时追问。经审理,法院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分别判处了被告人刘社会等四人2年2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人民币1.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开庭时要有足够的准备和自信,要平等对待各方,保证意见能得到充分的阐述。还要有意识地引导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张鹏以出色的庭审把控能力完成了此案的审理,并承办了全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等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
“审理案件需要站在社会的角度上去思考。在城市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如果违法犯罪的行为不被打击,那么人民的生产生活都无法保证。心中没有安全感,还何谈安居乐业、科技创新?”
因此,张鹏要求自己不时走出法台和书斋,将司法正能量更广泛地传播到基层,“在加强和改善社会治理中,法官大有可为。”他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普法活动,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督促相关管理部门、机关、组织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赴高校、企业等单位讲授普法课程。在办案中,他注重对被害人和基层群众进行释法和安抚,告诉他们要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一定还社会一片朗朗晴空。
2020年新冠疫情突袭,海淀法院全院上下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坚持工作不停摆,以司法保障疫情防控。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坚定维护区域安全稳定,打击涉疫犯罪,快审快判制售假劣医疗用品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21件,“北京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及郑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作为社区防疫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白天,张鹏和同事一起保障刑事审判的正常进行,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数起涉疫刑事案件,对虚构具有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供货能力,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诈骗案件作出公正审判。晚上,他积极投入社区防疫工作中,共参加社区值守7次,并用业余时间撰写了3篇案例和多篇普法宣传稿件。2020年,张鹏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55件,审结128件。
从法台到讲台,从办公室到街头巷口,张鹏始终牢记,“我们是祖国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守护者。”
“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在审判业务上寻求新突破,让这份荣誉永不褪色。”张鹏获得的荣誉,脱胎于专业素养撑起的强大气场,来源于持之以恒的精益求精,也将因他始终不改的为民初心,而更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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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北京海淀法院
文字:李婧怡
编辑:姜欣雨 谢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