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的交通事故怎么翻案,聊城刘继法案

时间:2022-11-22 14:13: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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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的交通事故怎么翻案,聊城刘继法案
  • 聊城“贾相军案”27年后进入复查程序
  • 泰顺3000年|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得以平反,与这位泰顺人有关
  • 《忠诚》第十九卷 幕后交易21
  • 聊城“贾相军案”27年后进入复查程序

    来源:中国青年报

    6月19日,44岁的贾相军站在当年案发的鱼塘边。如今鱼塘已经成了一个风景区的组成部分。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程盟超/摄

    贾相军在翻看以前收藏的材料。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程盟超/摄

    贾相军年轻时服刑的照片。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程盟超/翻拍

    很多年后,贾相军已经记不太清他17岁那年的夏天。在一个晴朗的上午,他骑着一辆借来的自行车去了一趟公安局。他完全没想到会自此失去自由:他有过好感的一个姑娘被杀了,警察托人捎话请他去接受询问。他以为自己只是配合调查,不知道会被定为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并且最终被法院定罪。

    27年过去了,贾相军已经刑满释放8年。他组建了家庭,有了孩子,做了小包工头,但跟在狱中那些年一样,他的主要精力仍是一次次向不同的人辩解那个夏天的事情,试图证明自己与那个姑娘的遇害无关。

    他的父亲——山东聊城的一位农民,在去世前有25年也一直在做同样的事情。2016年逝世时,这位父亲留下的遗产包括两大摞申诉材料,多个记录申诉历程的记事本,以及一个写满申诉途径的电话簿。一些本子上涂有大大的“冤”字。

    这家人始终在为贾相军喊冤。但他是否真正冤枉,最终取决于法院的裁判文书,而不是那些发黄的本子。

    44岁这年的夏天对贾相军来说又是难忘的:2018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当面告知他,他的案件已由院领导牵头,组织专门团队展开复查。

    贾相军第一反应是“害怕被骗”。这是他第37次来到这家法院,仅2005年到2007年,他和父亲的申诉就在这里以信访条目被记录在案13次。6月12日这天,他找了好几位工作人员求证案件复查的消息,得到确切答复后,感到内心“突然踏实了一些”,认为自己的案子有了解决的希望。

    6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随贾相军及其两位代理律师来到山东高院。工作人员证实,该院确已组成团队开展复查。

    贾相军提出,希望查阅自己的诉讼档案,为可能的案件再审做准备——如果案件重启,他需要根据案卷来准备辩护词;如果不予再审,他打算阅卷后继续提出申诉。另一个原因在于,这件事情已经困扰他27年,他始终不清楚自己被定罪的全部依据。

    翻来覆去的口供与不在场证明

    “是不是你干的?”贾相军同村的发小贾庆才记得,27年前他问过贾相军这个问题。

    1991年5月20日,聊城一个20岁的姑娘失踪了,3天后她的遗体出现在一个鱼塘里。一个月后,警察传讯了贾庆才,拿着死者的照片问他是否认识,又问起贾相军是否认识死者,并让他通知贾相军次日到公安局。

    捎话时,贾庆才提醒贾相军,“干了就赶紧跑。”

    贾相军一脸疑惑,认为自己被喊去只是配合调查。他曾和死者在城中短暂共事过,但声称二人没有深交。他们先后离开了一起打工过的单位。

    贾庆才捎话这天,17岁的贾相军像往常一样去批发市场卖掉了自家收获的黄瓜和西红柿。他当晚留宿在城里,借住在贾庆才处,次日揣着178元菜钱去了公安局——等到他下次回家,已经是36岁。

    经过侦查、起诉,这年秋季,他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山东高院核准了判决。

    27年来,贾相军始终未能从法院取得完整案卷。他只有1991年聊城中院的结案报告、山东高院的核准报告以及《聊城日报》当年的报道。他试图从这些材料中拼凑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中院和高院的两份报告分别提到,贾相军的远亲张某和念某夫妇作证,称贾相军与受害人谈恋爱,一度让念某向受害人提亲;另一位与贾相军和受害人均认识的证人梁某说,贾相军曾透露欲对受害人报复。高院的报告还记录,贾相军多次向受害人求爱,且为此拒绝其他女生,后遭受害人回信拒绝,称“非要玩了×××(受害人)不可”。

    今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与证人中的念某和张某取得了联系。念某说,“当时被审了很多次”“害怕”。她说,贾相军的确向她提起过受害人,并有让她从中介绍的想法,但她认为这种事需要了解清楚对方的意思,便不了了之。张某称压根儿不知道贾相军与受害人是否在恋爱。另一位证人梁某因拆迁搬家,记者未能取得联系。

    贾相军对记者解释,他当时对念某“仅仅是顺口一提”,绝未让她提亲,更无纠缠甚至报复受害人的意思。他称自己1991年3月后就再未见过受害人,且经家里安排已与另一位姑娘订婚,如果没有这起案件,虽然不足法定婚龄,年底他就将按照当地农村习俗成亲。

    两份报告里另一项被贾相军着重质疑的内容,是案发时间。据报告所述,案发当日晚8时许,贾相军在受害人下班处等候;晚10时许,二人行至鱼塘,贾相军开始以恋爱为名纠缠受害人;晚12时许,实施了强奸行为。《聊城日报》当年的报道披露,贾相军受审时辩称,案发当晚他与贾庆才及另一位朋友马某在一起,无作案时间,但贾庆才与马某否认当晚与贾相军在一起。

    很多年后刑满释放,贾相军找到贾庆才和马某对质,二人写下了书面证明并按下手印,推翻了当年的证词。

    贾庆才的书面证明说:“我与贾相军、马××在1991年5月20日一起睡在家电公司闸口仓库。马XX夜班回来,大约晚11时左右听到敲门声,我让贾相军拿钥匙给马××开的门。第二天早上大约8时,我给马××开门走了,我和贾相军又睡了会儿。”马某的说法与之基本类似。

    今年6月18日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贾庆才再次印证了上述说法。

    为什么27年前的证言与此相反?贾庆才解释,自己当年被迫作出了虚假供词。他表示,自己被拘留了一个多月,期间被警察“用脚踹”“用巴掌扇”。他在接受审问时被要求“跪下”,对面坐着4名警察,面前摆着扎满铁丝的木板、手铐、手枪。在贾相军当晚究竟身在何处的问题上,他一开始的回答未令警方“满意”,有警察说,“其他人说他没在仓库住,咋就你说住了?”大概僵持半个月后,他改了口供。

    贾庆才还表示,27年来,从未有官方人员与他重新核实贾相军的不在场证明。

    有没有刑讯逼供?

    聊城中院的结案报告显示,除了上述证词和受害人的尸检报告,其余两项证据为“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笔录及在现场发现的证据与被告供述基本吻合”,“被告人贾相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未见到案卷的情况下,贾相军的律师认为,这两项证据均高度依赖于贾相军本人当年所作的有罪供述。

    但贾相军如今强调,自己当年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了有罪供述。

    《聊城日报》记载,对贾相军的审讯,从6月24日持续“攻坚”至7月。

    根据贾相军的说法,在那段时间里他“被打得想死,吞玻璃自杀都没成”。最终他按照刑警“提示”作了口供,警方还拿出一些物证逼他辨认;上庭前,有警察警告他,如果翻供,“回来把你剥一层皮”。

    1991年7月与贾相军关押在同一看守所的肖某、孙某和柳某,1992年又与贾相军在同一监狱服刑。当时,应贾相军的要求,3人均写下证明材料,证明被羁押审讯时的贾相军伤痕累累。

    这些材料对贾相军的描述包括:“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腚上都成了黑色,嘴里一颗牙被打得掉了一块。”“两眼发呆,经常说梦话,说‘打死我算了’。”“下巴有一个很长的口子,流着血,掉了不少头发。”

    贾相军还指出,从法院报告来看,仅有的物证之中也有诸多靠不住的地方。比如警方曾拍下他“右臂上的伤痕”,作为他强奸受害人时搏斗留下的痕迹。但实际上,他的伤痕是在左臂,且是4月与贾庆才玩闹时所致。

    贾庆才则证明,贾相军的左臂的确曾在4月受伤,而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用面粉帮忙处理了伤口。

    另一个被贾相军高度质疑的物证,是现场勘查时记录的一双鱼塘底的脚印,与贾相军的脚印大小不一致,左脚相差0.5厘米。

    2015年,《京华时报》报道了聊城中院一名退休法官的说法。该法官称,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函,要求查清该案疑点;聊城中院受理贾家的申诉时,合议庭及告申庭的法官也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按疑罪从无改判无罪,其中总结出7个问题疑点。这双物证脚印就曾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和负责复核的聊城中院合议庭的质疑。

    2014年开始担任贾相军代理律师的杨学林和周泽认为,这起案子的证据严重不足。

    杨学林发现,山东高院1991年的核准报告中记录,当年受害人体内检测到了精斑,但因量少且浸水,未能检测出血型。他认为,在最有力的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其他证据必须更加充分。可在本案中,口供涉嫌逼供,物证不足,其他证据也有问题。

    例如根据两份报告和贾相军的回忆,当时警方竟未带贾相军指认现场;聊城中院结案报告中称“现场发现的证据与供述基本吻合”,也并未讲明口供与发现物证的先后顺序。杨学林认为,在不排除非法审讯的情况下,如果先取得物证再获取口供,可信度可能大大降低。

    针对贾相军等人关于遭到逼供的说法,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了聊城市公安局和聊城中院。当年负责审讯贾相军的付强警官退休前任聊城市公安局政委,他表示需经公安局联系采访工作。记者就此与聊城警方沟通,未能获得安排。

    记者拨通了另一位当年参与审讯的刘凤金警官的电话,表明采访请求,接电话者称刘“老了,聋了,听不见”,随后挂断电话。

    6月20日,聊城中院当年判决此案的审判长薛振先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案子太多,记不清了。”他建议记者要想了解案情,“看判决书就行”。记者多次联系聊城中院宣传处负责人希望了解此案,未获得回应。

    当事人一度以为会改判

    当年的那场审判,贾相军记得法庭很小,庭内只有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法警和己方的律师。旁听席的几把椅子全部空着。

    家人未能到场,17岁的被告吓得不停地哭,说不出话。开庭时间在两个小时之内,辩护律师未否认罪行,只称他未成年,希望量刑时考虑。贾相军说他当时感到“绝望”,合议庭当庭宣判。

    他清楚地记得,1991年12月21日,他时隔半年第一次见到父亲贾庆瑞,顷刻嚎啕大哭,高喊自己“被冤枉了”。

    据一些村民回忆,贾庆瑞第一次探监后,即回村到处诉说孩子是被冤枉的,“一两年就给放出来”,甚至多次与说闲话的人爆发冲突。

    他开始频繁地前往聊城、济南和北京为儿子伸冤。村里的熟人记得那时的贾庆瑞几乎对家里其他事情“不管不顾”,去济南和北京就带着大蒜和馒头,偶尔带几个苹果,晚上睡在远郊或者车站。

    贾相军的三弟1991年时仅15岁,他记得父亲那时早出晚归,凌晨两三点还在写申诉材料。有一次父亲回家,一进门先用凉水和酱油泡了碗馒头,边吞边喊:“不怕,不怕,我要拼到底!”

    在狱中,贾相军也花了大量时间写申诉材料,甚至弄破手指写血书,再在父亲探监时把材料塞在裤裆,趁狱警不注意,隔着玻璃丢过去。

    贾相军当年的两名狱友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其他人都忙于减刑,只有贾相军一张嘴就说“伸冤”,这令他格格不入。他们记得,他入狱之初不仅把床头和衣服上写有罪名的登记卡全部撕掉,连监狱管理人员屡次想给他工分为他减刑,都会遭到他的抗拒——在他的逻辑里,自己既然“无罪”,便无刑可减。

    贾相军最终成了监区里出了名的“申冤者”。一些犯人会收集记载有冤案或者法律知识的报纸,送给贾相军,或者向他换食品。一位狱友认为,贾相军只有在父亲探监或者他的案子“提审”时开朗些,其他时候都十分内向。

    但多数时候,贾相军等来的都不是让他满意的消息。对于贾家的申诉,聊城中院分别于1992年和1993年两次驳回,聊城市检察院于1994年驳回。

    贾相军称,聊城中院的法官曾于1992年前来提审,但他诉说自己当初被刑讯逼供时被生硬打断,对方告诉他“不要说这个”;当年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聊城分院于1994年出具的复查通知书也记载,贾相军确实提出“有人证,没有作案时间”和“刑讯逼供”两点问题。根据这份文件,检察院调阅了原卷并自行调查,证实贾相军有作案动机和时间,“没有证据证明能排除贾相军作案。”

    他记忆深刻的一次提审是2002年,省高院派法官来监狱提审。贾相军当时在监区兴奋地大喊,甚至高兴得路都走不稳。此前父亲告诉他,曾查询到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向省高院发函,称该案原裁判事实不清,要求查明。父子俩一度相信改判在即。

    但贾相军很快迎来失望。他记得,省高院的法官只询问了他“很短的时间”,他着重陈述自己当时被殴打的经历,也未引起法官注意——2003年1月,山东高院下发了“驳回申诉通知书”。他拒绝接受,当着狱警的面将通知书摔了出去。

    案子卡在关键的一环

    不过,服刑期间的多数时候,贾相军都表现良好——他获得了5次减刑机会。刚入狱时,他一度试图自杀,狱警不得不重点盯防他。后来他逐渐想开,觉得自己不能“成了别人口中死在狱里的冤魂”,开始打球、练字,看书看报,在狱里读励志类的书,比如张海迪身残志坚的故事,或者伟大人物一度蒙冤入狱的故事。他还特意向记者强调,自己是“正能量”的,始终在学习,没和社会脱节。他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最终于2010年出狱。

    他出狱当天,贾家摆了10余桌酒席,不少人去迎接他,流下了眼泪。贾相军当时仰天长叹,以为自己和父亲多年申诉,至少让村邻相信了他的“清白”。

    但这只是一厢情愿。在贾相军的老家,更多人平时仅是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一旦案件有新进展,仍然议论纷纷。贾相军最熟悉的邻居们也说,当年迎接出狱只是觉得他“可怜”。他们坚信小时候的贾相军是好孩子,但杀没杀人,“还是官方的话最好使”。

    案发前,贾庆瑞是村里知名的种植能手,人缘好。贾家是村中第一户通电和拥有彩电的家庭,后来又建起了村里最好的砖房。案发后,忙于申诉的贾庆瑞先后卖掉了家里的树林、大棚和粮食。村里人惊奇地发现,村里往日最不缺粮的家庭开始借粮度日。

    贾相军的三弟称,走投无路的父亲后来向亲戚借钱,亲戚逐渐避之不及;他也辍学打工,将所有工资交给父亲,为哥哥申诉,自己则连一件衣服都买不起;他在村里遭人疏远,大人告诉孩子这是“杀人犯的弟弟”。在他看来,父亲全力投入,是坚信哥哥的案子能在短期内翻案,却想不到最后拖垮了整个家庭;父亲多次在村里放大话又无果而终,也反而令村邻加倍怀疑贾相军的案子真的是“铁案”,招来了更多讽刺。

    贾相军的母亲被村里人描述为“典型的农村妇女”,木讷,能干,勤俭持家。贾相军被抓走后,她情绪崩溃,渐渐精神失常,开始自言自语。警察屡次开车前来搜查贾家,她后来听到车声便浑身发抖,躲在被子里不肯出来。最严重时跑到邻居家的小屋,反锁上门,整整5天不肯出来。

    贾庆瑞忙于申诉,妻子的精神问题却日益严重,入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实在拿不出钱,放弃了治疗。精神失常的妻子有一次甚至在深夜跳进河里,险些淹死。贾庆瑞后来必须外出申诉时,将妻子反锁在家中,留些干粮和凉水,或者由邻居从墙头丢些馒头进去。有时回家后发现妻子甚至不知进食,饿得奄奄一息。

    2010年,贾相军出狱,当着村邻的面跪在母亲面前,可她已完全认不出儿子。直至2014年弥留之际,她才恢复记忆,拉着贾相军的手痛哭。她死前滴水不进,肚子却肿得极大。因此,村民虽知她死于肝病,却形容她是被儿子的事情活活气死了。

    邻居们告诉记者,贾相军回家后第一件事是把恶臭不堪的家收拾了一遍,让爹妈住得舒服些。随后,他便开始打工。2012年,他借了些钱,为自己盖起了一间房。次年,又添上了大门和围墙。

    如今,他自己干建筑零工,还当小包工头,承包一些杂活儿,一年有几万元收入。谋生耽误申诉,他感到两难,可他还是决心吸取父亲的“教训”,不让家再被拖垮;另一个经验是,自己有点钱,穿得精神点,“申诉时当官的才正眼看我”。

    出狱3个月后,他结了婚。如今的妻子带了个一岁的儿子改嫁给他。他们起初借住在一栋破房子里,冬天窝在被子里依旧冻得头疼,孩子只能喝村口奶牛挤的奶。后来情况好转,直至今年4月20日,女儿顺利出生。

    他甚至相信,省高院这次复查他的案子,也许是女儿降临这件喜事为自己带来好运。

    这种想法来源于出狱后的8年里,他的申诉进展实在乏善可陈。 根据他的记录,在这8年间,他的申诉在山东高院换了数任承办法官。甚至连1991年的结案报告与核准死缓报告,他都是2014年才获得的。

    他想看到自己的案卷。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指出,案件当事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200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在一份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指出,当事人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周泽律师称,过去5年里,律师和贾相军数十次来到山东高院申请阅卷,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从业16年,第一次遇到就是不让阅卷的案件。”

    河北“聂树斌案”等冤案的翻案,给了贾相军申诉的动力——他对这类案件的关注程度超出普通人。山东“贾相军案”有没有可能是河北“聂树斌案”式的冤案?贾相军自己也知道,这个问题只能由法律来回答。现在他只希望尽快看到自己的案卷,依法申诉。

    在律师杨学林看来,将贾相军案和聂树斌案比较并不妥当。因为聂树斌等早一批冤案平反时,大多已经产生了基本确定或高度怀疑的真凶,贾相军案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但他也表示,法治进步的背景下,近年平反的部分案件大多是真正的“疑罪从无”。他认为,贾相军案缺乏客观物证,甚至可以说“毫无物证连接点”,具备平反的条件。

    两位代理律师认为,保障律师对刑事申诉案件的阅卷权至关重要。在当事人坚不认罪、长期申诉的情况下,律师只有看到案卷材料,才能更好地提出申诉代理意见,帮助司法机关作出公正的申诉处理决定,否则很难消除当事人的质疑。

    他们很清楚,这案子卡在关键的一环,无法阅卷,申诉代理意见都提不出,结果如何可能要“看运气”。

    贾相军苦笑着对记者说,这些年,自己已尽量不再急躁。6月21日,他的第37次山东高院之行依旧不顺,他依然没有机会阅卷。工作人员告诉他,负责的法官出差了。他略显激动,脸色胀红,跟工作人员交流时,尽管面带微笑,脚却在桌下激烈地跺着地板,于光滑的白瓷砖上踩出闷响。

    5天后,他又一次与承办法官通话。法官在电话里告诉他,当事人能够阅卷的时间暂且未定,“还需要再过段时间”。

    贾相军在电话里忍不住哭了起来。由于自己的经历,他在“时间”问题上比常人更敏感。毕竟这个案子已经纠缠了他27年,从青春期一直到中年。出狱后盖好新房时,他特意在墙上挂了一幅毛笔书法,上书两字:“坚持。”现在,这幅字也开始蒙上浓重的灰尘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程盟超

    泰顺3000年|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得以平反,与这位泰顺人有关

    上世纪九十年代,陶慧敏版的电视剧《杨乃武与小白菜》风靡一时,很多泰顺人是围着黑白电视机观看的,留下了满满的回忆。你可能还记得剧中的故事,却未必知道杨乃武和小白菜最终能沉冤昭雪,与一位泰顺人有关。

    清代四大奇案中,有两个案是与温州人有关系的。处理“张汶祥刺马”案,时任江宁布政使的瑞安孙衣言是主审官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最后的翻案,与十八京官上书都察院有直接的关系,这当中最主要的牵头人之一是时任户部云南司主事泰顺人潘自彊(“彊”字同“强”)。

    潘自彊书法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轰动朝野

    有关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得以咸鱼翻身,的确称得上是传奇。“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历时三年多,经县、府、按察司、巡抚、钦差大臣、刑部等三法司七审七决,都认定杨乃武与小白菜犯有以因奸谋毒死罪,原本是一个地方案子,被调到京城会审,又牵涉到众多官员,最后由慈禧定审,并演变为江浙籍京官与两湖籍京官的PK,而慈禧却巧妙地把因镇压太平天国而起家坐大的湘军力量进行了清洗,目的是削弱两湖官员的势力。

    陶慧敏版《杨乃武与小白菜》剧照

    缘起是因两湖派官员在湘军镇压了太平天国运运之后,势力越来越大,已经影响到朝廷的统治,引起了慈禧太后的担心,因此她早就想削弱他们的势力,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正好给他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于是在醇亲王的坚持下她选择了彻查此案。刚开始,浙籍京官们考虑到杨乃武系浙江籍的举人,出发点是不忍心看到读书人受冤而斯文扫地,他的命运与浙系官员的声誉息息相关。

    陶慧敏版《杨乃武与小白菜》剧照

    不过,后来却是大规模的处理了办此案的各级官员,不能不说处理是非常严厉的。也是京籍浙派官员们想不到的。由此可见,一个普通的人命官司牵连到了两派官员的政治斗争,才是本案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首的关键。

    潘自彊与其他浙江籍京官联名上书

    但不管如何,十八位浙江籍京官向都察院的呈词,决没有什么政治阴谋,倒是就事论事。这十八京官是内阁中书汪树屏、罗学成,翰林院编修许景澄,户部主事潘自彊,吏部主事陈其璋,户部主事张桢、何维杰、周福昌、吴昌祺、徐世昌、徐树观,刑部员外郎郑训承,刑部主事濮子潼、员外郎汪树堂、主事戚人铣,工部员外郎吴文谔、邵友濂、主事梁有常。

    进士第

    这些中层京官,都是正途进士出身的读书人,浙籍侍郎夏同善曾说过:“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而且他们采用的也是非常手法,剑走偏锋,开创了京官向都察院的呈词这一非常途径,按清律,一般只有民才向官府衙门递呈诉状,这次却是京官联名上书朝廷的一个衙门,本可以用个人的名义向皇上上奏折的,却没有这么做,这除了让朝廷难堪外,也说明当时这十八位京官的决心。最后,他们孤注一掷的战略成功了。

    潘自彊是清代泰顺三位进士之一

    这里再回过头来说说温籍的京官潘自彊(1839-1880)。潘自彊是清代泰顺仅有的三位进士之一(另两位是其弟潘其祝、董正扬)。其父潘庭栴,字芗林,廪贡生,任永康、浦江教谕,曾为筹建南门文祥塔首事之一。潘家自明代从处州宣平迁泰顺,世居县城罗阳,为县域旺族。据统计,清咸丰年间,温州府共中举人14名(永嘉3人、瑞安7人、平阳2人、乐清1人、泰顺1人)。潘自彊是在咸丰八年(1858)乡试中式第86名,于咸丰十年(1860)会试中式第3名,朝考二等12名,钦点户部福建、云南司主事。

    进士第

    此案的发生时,他正任职于云南司主事,因此积极参与的翻案的事宜,光绪三年(1877年)杨案结案。三年后,年仅四十二岁的潘自彊在工作岗位上不幸英年早逝。潘自彊为迁居温州城的著名诗人潘家骥的族祖。

    温州博物馆藏潘自彊书法对联

    潘自彊存世的书法有行书与楷书,其行书得苏东坡体豪迈雄媚气象,温州博物馆藏有其楷书对联一对,联语:鸟啭歌来花浓雪聚,峰深夜久潭静秋新。此联有颜体的骨力遒劲的风度,又兼得得明人董其昌的秀媚。因其不惑之年即辞世,故存世作品量很少。潘自彊著有《存吾春室逸稿》一卷存世,辑入《守约堂遗诗汇抄》。

    《忠诚》第十九卷 幕后交易21


    作者:老犇

    【请书友请关注点赞,有些章节管得严,只推荐给粉丝,直接删掉的也有,那就无奈了】

    第四十一章 左右为难


    不过,张长海可没那么容易相信种纬,他首先要试种纬一试。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连张长海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想要什么了。

    首先,张长海对种纬还是不信任的,他不相信种纬能轻易把这件案子揭出来,所以他所做了两手准备。其次,张长海在这个时候确实是想要弄一个正式警察的身份的。按他自己的需求来说,一个正式警察的身份意味着他彻底告别原来张长海的身份,让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生活在阳光下。将来如果能想办法离开新红山,说不定这回事就会没人提起了。

    正是基于这些想法,张长海对种纬实施了一次刺杀行动。如果种纬倒霉被他射中一箭的话,那就只能证明种纬是个废物,同时也能在某种程度上把新红山的事情搅乱。而在张矿长等人眼里,张长海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的。一方面向张矿长等人宣示了他的存在,逼他们给他弄个正式的身份。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他们表明他是个不择手段的人,肯定不会有和警方有合作的可能。

    谁料想,种纬轻松躲过了他的刺杀,这让张长海大感意外。在他看来,种纬躲开刺杀的原因只可能是一个,那就是他是带着特殊目的来的,他这个没有身份的黑人就要熬出头了。

    随后,种纬的种种形迹越发显现出种纬在调查新红山的事情,而此时张矿长等人也越来越慌张。他们最终选择了铤而走险,准备除掉种纬一了百了。张长海自然是这方面的最好人选,他受命找机会暗中刺杀种纬,谁知道这正给了张长海接触种纬的机会。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种纬一方面在新红山进行着调查,另一方面却通过周绍文从军方上层使了劲。结果这个案子就惊动了国安和军方,三方彻查之下,哪还有什么秘密可言?最终,这个案子难以避免的被放到了阳光下。

    而在此时,总觉得事情不太保险的张长海多了个心眼儿,把他知道的情况都写了下来。然后把一些能证明他说的话的照片和这些情况放在一起,藏在了他的空棺材里。张长海想得挺好,万一事情有变的话,他就可以先逃之夭夭,然后电话通知种纬去取这份材料。毕竟这个犯罪团伙实在是太强大了,先保住自己的命才是第一位的。

    岂料,张长海不但低估了这个犯罪团伙的能力,同时也低估了种纬牵头的国安、军方和警方三方配合的专案组的速度也是他没想到的。还没等他做出什么选择,灭口的人就已经盯上了他。等到他被逼上绝路后,张长海这才通过一句暗语暗示自己把真相藏在了他的空棺材里。

    只是种纬到底能不能理解他的这句暗语,那就是他没法考虑的事情了。事实证明,种纬当时确实没有意识到张长海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不但不是气话,还是对他有所暗示的话。一直过了十年之后,种纬才明白这句话题隐义。

    等种纬看明白这份材料里所写的内容,种纬才知道张长海为什么如此谨慎。原来这桩私采国家矿藏的案件的始作俑者藏得如此之深,权利和能力如此之大。怪不得他们最后在事情败露后,还推出了几个替死鬼替他们领下了罪责。甚至象韦婷婷的父亲韦关长,也被他们推出来顶罪了。而实际上,这些人在这件案件败露后,只不过换了个形象就又走上了前台,依旧身居高位而不受影响。(没办法,近期网文管控严格,不能涉及政-治和军-队,老犇在这里模糊的写,各位意会就好,老犇实在不想哪天这本书就直接OVER了)

    这些人涉及君、正两界,甚至从八十年代国家开始勘探红山的矿藏的时候,这些人就开始酝酿着私采红山的矿藏了。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甚至不惜威逼利诱当年的探矿人员,不惜将不听他们话的探矿专家给除掉。

    另外种纬还怀疑,后来成立的所谓新红山矿业恐怕依旧是在这些人的控制之下。只不过新红山名义上是国企,需要向国家上缴利税,并且扩大了开采矿藏的规模。至于这种情况是不是存在,种纬却不太清楚,还需要他再深入细致的调查一番才能得出最终的结论。

    由于这桩案子里面涉及一批君正高官,种纬就不得不考虑周绍文一家和对方到底有没有关系?种纬经过分析后得出了结论,至少从案件开始的时候双方是没有关系的,否则这件案子的调查也不会从那时起就开展起来,君方和国安也不会出手那么快,效率那么高。

    但后来,他们双方之间有没有交易就不太清楚了。毕竟对方的实力那样强,恐怕就是周绍文家的长辈也没法拒绝对方的示好吧?当然,要说周家会在这件事情上和对方有很深的交集和合作也不大可能。毕竟如果出现那样的情况,原来那伙人就得让出大笔的利益去,恐怕那伙人也不会愿意的吧?

    而且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件事情搞得太大的话,周家人也不会轻易参加进去的。要知道周家虽然不算是多么重要的人物,但好歹周家还是有将军坐镇的大家族,怎么会轻易的和人同流合污?那可是关系到整个家族兴衰的大事呀!

    看了张长海留下的这份材料,再想想这桩案子后来的处理过程,种纬就知道那伙人的能量到底有多大。不过即便这伙人的能量很大,手段足够厉害,但仍旧要抛出几个替罪羊来。当年除了少数死的不明不白的人之外,剩下的几个主犯都被判了重刑,想要出来也只能等在监狱里过上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再用保外就医的方式了。至于现在这些人是不是已经出来了,种纬却是没法知道的。除非他专门到相关部门去查这件事,但如果是那样做的话,种纬这边暗地里做的事情马上就会暴露出来,这是现在低调行事的种纬所不愿意看到的。

    收好张长海留下的这份遗物证据,种纬准备过后再把这些证物整理一下,把它保存好。毕竟这个笔记本已经保存了十年了,就算外面用塑料袋包着,但那那具潮湿的棺材里面也依然难免会受些影响。如果想要让这些证物继续保持状态的话,种纬就需要对它们进行处理。

    可是即便手里有了这份证物,种纬依然不能对那起已经结案的新红山案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第一,这份张长海留下的证言和证词只能算是孤证,在法律上的效力还是比较有限的。除非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这上面的记载的事情,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份证据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

    第二,张长海留下的这份材料里也有很多地方语焉不详的地方。比如说到张矿长身后的后台是某个强力的人物的时候,他也只能用“听说是某个将军”,或者用“是省里的某个大人物”这样的话来表述。这样的表述能作为证据使用吗?当然不能!如果种纬真的把这样的证据提交给法庭,那就真成了大笑话。

    用不着法官问话,辩护人一句:谁知道那不是其他人想出来蒙骗张长海的?这些话有实际的证据吗?轻轻松松就能把这些所谓证言给挡回来。更何况,提供证言的张长海已经死了,并且在之前的调查中还证明张长海是一名手上有数条人命的杀人犯。到时候法官会采集这份证据呢?还是会相信之前的裁判呢?

    其实这两点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得有什么样的力量,才能让现在的政府和司法机构愿意把十年前已经结案的法律裁判案件给翻案?

    翻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十年前的所有事情都是错的,凡是接触过那桩案子的人多少都有些责任,主导新红山矿大开发的举动也就变得尴尬了起来。到底当年的人们做的是对还是错?谁又会承担这个责任?

    想想也是,不要说别人,就是种纬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并且还是受益最大的人。因为那桩案子,种纬可是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和奖励的,并且随后被保送上了警校,也是这桩案子的功劳使然的。

    所以说要想把这个案子翻过来,就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了。只有有其他案件又涉及了那起案件,且影响力更大,且又有重大证据出现,那种可能才会出现。否则想把当年的案子翻出来重新侦察和重审,那难度可就太大了。

    在此之前,种纬除了整理好手里现有的证据外,就是暗地里进行私自的侦察工作了。可这种侦察工作也是很难被法庭承认用采信的,更何况种纬现在的身份是交管局局长,一个交管局局长私自去调查一起多年前结案的案件,法庭会承认这种侦察行为的合法吗?

    当然不会!如果法庭会采信这种证据的话,哪岂不是谁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法庭就都得承认和任意翻案了?那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哪儿?此时的种纬,可以说是左右为难!


    第四十二章 更多证物


    带着一种矛盾和纠结的心情,种纬翻开了王春生留下的那些遗物。王春生留下的东西主要是三个笔记本,还有几张光盘。由于这些东西存放的时间都不长,所以这些东西都保存得相当的完好,倒是不用种纬操心它们的保护问题。

    种纬没有急于去翻开那三个笔记本,他知道那里面的东西不是他可以在短时间阅读完成的,所以他便将一张光盘插入了电脑的光驱,然后开打了光盘的目录。

    按盘片上标明的时间,这张光盘上面的内容是十年前的。种纬不知道怎么隐隐的有种预感,十年前天海最大的案子就是新红山矿案,会不会这张光盘上的内容和那起案子有关呢?如果是的话,可不可以和张长海提供的那份笔记文件和照片形成一个证据链呢?如果是的话,岂不是说明那桩案子有了翻盘的可能?

    点开光盘上的一段视频文件,播放软件开始播放内容了。画面上看得出这是一个在饭酒桌上的环境,录像的人就是饭桌上的一个人,看样子摄像机是安装在放在桌子上的某件东西里的。因为随着桌上的菜品不时的旋转,桌上的菜品偶尔会挡到摄像机的镜头。

    让种纬惊讶的是饭桌上这些人的说话声音,种纬只听到他们正在谈论的事情正是关于新红山矿善后的。所说的内容无外乎张矿长等人需要判什么刑,需要在里面呆上多长时间。同时碍于现在媒体的关注,暂时没法把他们从里面放出来,只能让他们在里面呆些时日,等媒体关注度降下去以后再说。

    其中一个听起来底气很足的人不在镜头之内,但却可以清楚的听到他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道:“要说这几个家伙也够废物的,早就发现问题了还让事情搞大了,按理就不应该救他们,让他们在里面多吃点的好。”

    而另外一个人则在一边劝慰道:“虽然这几个家伙废物了一些,但好歹还是比较忠心的。如果这次不管这几个家伙,不把他们的后顾之忧解决好,今后还有谁肯给咱们卖命?替咱们扛雷?所以就算千金市马骨也好,这个邀买人心的举动咱们必须做啊!”

    而另外一个在镜头里只露出了半个身体的人说道:“要说弄这几个人也不废什么事,等这股风过去之后。给他们用保外就医的借口弄出来,然后把他们放到外地去即可。只要他们今后老实点不再惹祸,也没人再追这件事的话,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听到后面这个人这样说,第一年说话底气很足的那个人道:“这个案子真的没人追了吗?要不是那个退伍兵追那几个现役军人的事情,又怎么会出后面这么多麻烦?谁敢保会没人继续追?这个矿的产出是不错,可事情毕竟都闹这么大了,今后咱们行事还是低调一点,细水长流才好。”

    听到这个人这样说,另外几个人的声音纷纷表示赞同。只有一个声音说道:“还不是因为这事儿扯上了几个现役军人?那帮家伙的胆子也太大了点,沾谁不好非沾现役军人的事情,还搞出人命来了。最后还用了那个蹩脚的借口去解释,能不让人起疑吗?结果人家开始调查这个事儿了,得到命令的那个退伍兵能不查吗?这事就怨当初那几个家伙贼大胆,非得把这个事儿搞那么严重。”

    再接下来,便是这些人商量新红山新矿未来的事情。听完了这些人商量的内容,种纬禁不住有了一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这桩案子在这伙人的嘴里面就是那么的轻描淡写,根本就不当回事儿。包括现役军人在内的,包括了探矿专家和矿场工人在内的多条人命在这伙人嘴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仿佛只是一个空洞的数字。

    不仅如此,听这些人商量的内容,应该就是在新红山矿重新组建,并且扩大建设之前发生的事情。在这些人的谈话内容里,涉及了很多新红山新矿改扩建的事情。最让种纬无语的是,新红山案曝光后,这个成立的所谓的新红山矿业也依旧是由这些人在控制的。无疑,新红山矿业的利润分成也是由这些人决定的。

    甚至这些家伙已经在酒桌上大言不惭的商量起来给国家留多少意思一下,给地方多少堵一下嘴,给地方官僚多少活动费用,然后他们该分多少之类的。说到激烈的时候,一些人还围绕着他们之间如何分脏的事情上颇为激动,对各自的利润分成斤斤计较了起来。

    听到这些,种纬禁不住有了一种无尽的悲凉之感。一座国有的,具有战略资源价值的稀土矿,就这样被这些贪婪的权贵给私分了。而那些善良的百姓还蒙在鼓里,还以为新红山矿业大开发这件事情真的是由国家主导的,还以为新红山过去的那些案件真的查清楚了,那些冤死的人终于昭雪了。在弄清了这里面的真相之后,种纬怎么不觉得万般的悲凉?

    在这段视频的末尾,还有一段稍远距离拍摄的视频,那里面不断出现一些人的全身像,或半身像定格。同时这段视频还配上了字幕,指明视频定格的时候那个人是谁,大致是什么职务。

    看到这里的时候,种纬心里面的震惊之感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因为这群人里不仅有军内的高官,还有省里和地方的重要官员,随便拽出来一个就比天海当时的领导的级别高,官位大。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当初自己因为破案获奖的时候,还从这些人当中的某一个手里边接过了国家给自己的奖励!

    讽刺,尴尬和疯狂到了极点的讽刺!一群阴谋家,夺占了国家和人民财富的蛆虫,却堂而皇之的主导着这一切,让所有善良和追求公正的人都成了他们手中的傀儡,这怎能不让种纬惊怒交架,恨不得立刻把这些事情都揭露出来。

    可是不行!理智让种纬冷静了下来。这些证据躺在王春生手里十年了,为什么王春生没有把这些东西公之于众?王春生那么冷静和有能力的一个人都没能把这些东西公布出来,还不是因为没有把握把这些人都绳之以法么?如果不能把这些人都绳之以法,只把他们当中的少数小人物打掉的话,那这些证据公布出来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种纬狠狠的咬了咬牙,换了一张光盘又开始看第二张光盘里的内容。

    这张光盘里的内容更让种纬惊讶了!为什么?因为这张光盘里存储的居然是李天宇和杨欣事件的核心内容!

    这些内容里面包括了多次杨欣和李天宇开房的记录,以及两次出现麻烦的全过程,种纬甚至还在其中看到了自己赶去解决麻烦的身影。也就是说,如果这些视频都公布出去的话,种纬自己也将成为当事人,留下职业生涯的污点。

    不仅如此,种纬甚至还看到了华子出现在君悦宾馆的视频。而那段视频正是李天宇给种纬看到的那段视频,只不过这段视频的时长更长,甚至还包括了君悦宾馆大堂另外几个角度的视频。从这些视频的内容来看,几乎可以当做直接指证华子犯罪的直接证据。

    目前关于王建民、张玉华案的调查起诉工作正在进行的过程当中,王建民指使他人杀害被拆迁户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逃是逃不掉了。等将来其他的案情查清楚之后,达到起诉的条件之后,他就将被送上法庭。据种纬得到的消息,王建民是逃不过一个死字的。

    不过相比起王建民的案子,华子的案子明显要复杂一些。因为到目前为止,华子对警方的供述始终只承认他对杨欣有恨意,意图报复杨欣这个程度。至于是不是他把杨欣推到了楼下,这却是没法找出直接证据的。一是这个案子曝光出来的时候就是在一年多之前的事情了;二是目前根本没有张玉华谋杀杨欣的直接证据。

    华子本身也当了好几年警察,当然知道怎么说才能保住自己的命。所以他在被捕之后一直只说他仇视杨欣,却没有承认他直接动手杀死杨欣的事情。而警方由于证据不足,又没有直接证据支持华子谋杀的推断,所以警方一直是在以其他罪行对华子一伙人进行立案侦察的。

    最后给华子一伙人定的罪行,也就是配合王建民等人犯罪的从犯的罪名。这些罪行虽然多,但都是从犯的定罪,所以根本不足以追究华子的罪行。而且由于这桩案子目前是由省城警方进行立案侦察的,作为已经退出天海刑警队的种纬来说,他就更不掌握目前案情的具体进度了。

    眼下这些证据虽然指出华子在案发当日确实在君悦宾馆,但依旧没法证明华子直接杀人的事情。唯一的疑点就是,华子报复杨欣的可能倒是有的,但华子又是怎么盯上杨欣和李天宇两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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