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5:00: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各地不时出现的险情给儿童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2020-2021年,广州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专)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06起,其中大约22.41%发生7月和8月,暑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全市2021年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专)生事故228宗,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下降31.91% 。其中,“乘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步行”为相关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家长应引起重视,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保护孩子们的暑期安全。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
“一车带两娃”“踏板站娃”“车筐坐娃”“一家三口共乘一车”……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中心城区时发现,一些家长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存在诸多危险行为,其中一部分家长及未成年人均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据初步统计,2020-2021年,广州共发生涉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交通事故292起,其中76宗与电动自行车相关。具体而言,针对学龄前儿童,交通方式为“乘电动自行车”的事故34起,占该年龄段事故起数20.73%;针对小学生,交通方式为“乘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42起,占该年龄段事故起数的30.66%。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或者出现意外情况倒地时,头部受伤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涉摩电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广州交警介绍,早在2020年5月,广州已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有效减轻交通事故损害后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根据相关法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一辆电动自行车搭载两个孩子的超员行驶,可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遇紧急情况,制动不及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州交警说,尤其一些家长骑电动车超载时往往让孩子站在车踏板上,一旦遇上突发情况,车身发生倾斜,站在踏板上的孩子很容易摔落到地面上,导致意外发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位家长要提醒家里的孩子,未满16周岁不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广州交警表示,“车筐坐娃”等违法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交警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罚。
◉关键词:摩托车
近日,广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撞上前方左转弯的小车。由于车速过快,摩托车上3人在惯性的作用下,一起和摩托车“前空翻”摔倒在地,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其搭载的2名乘客受伤。所幸经治疗3人已康复。
经核查,摩托车驾驶人今年只有17岁,事发当天偷开家里的摩托车,搭载另外2名未成年人外出游玩时发生意外,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因摩托车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是无号牌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保持安全车速、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1年的一天,16岁的中专生黄某驾驶未悬挂号牌二轮普通摩托车搭载另一名未成年沿285县公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银林村路口时,遇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其前方同向行驶。黄某在右侧超车过程中因操作失当倒地,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右侧轮胎对其进行碾压,致其当场死亡。
经梳理发现,在2020-2021年广州涉及中学(专)生的118起交通事故中,涉及学生交通方式为驾驶机动车的车辆的为57起,占比约为48.31%。其中,驾驶普通摩托车38起、驾驶轻便摩托车16起,驾驶小型客车3起。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驾驶摩托车?“驾驶机动车需要考取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交警部门介绍,由于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未经系统性的培训,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无视交通法规,随意穿插行驶,闯红灯、超员、超速、逆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关键词:步行
暑期是涉学生、幼儿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时段。数据显示,2020-2021年,广州共发生涉及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专)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06起,其中91起发生在7月、8月,占比为22.41%。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涉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交通事故中,交通方式为步行的事故起数为110起,占比达37.67%。
“儿童身形相对矮小,特别是在玩耍时常呈坐、卧姿态,不容易引起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加上儿童往往会突然跑动横穿道路,让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避让,从而引发事故。”广州交警表示,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从停有车辆的路侧过马路要分两步:先观察路边停止的车辆是否即将起步,确定车辆是静止的后,要确保没有来车时再安全通过。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玩耍或逗留时,要注意车辆盲区,尤其是当孩子蹲坐在地上时,驾驶人不容易看到从而发生危险。另外,要尽量远离大货车,保持安全的横向距离,避免长期并行。
◉关键词:儿童友好型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年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组织专业团队,针对我国少年儿童群体交通安全开展了专题研究。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步行、乘坐私家车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是小学生最主要的出行方式,其中步行的占比最高。
我国小学生交通出行安全主要呈现这几个方面的特征:步行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更容易受到事故伤害,慢行交通中的儿童安全保护需要特别重视;在步行过程中过马路的安全风险最为突出,教会孩子安全过马路刻不容缓;盲区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针对儿童盲区的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有待普及;暑期里的交通事故集中多发,监护人守护看管好假期中的孩子十分必要。
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国家发改委联合22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此框架下,研究团队提出构建“儿童交通安全友好城市”的倡议,主要有七个方面:构建儿童友好型的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完善儿童友好型的交通安全立法保护、培育具备儿童友好型意识的交通参与者、塑造儿童友好型的家庭生态、优化儿童友好型的通学出行空间、打造儿童友好型的交通安全文化、创建儿童友好型的社会协同环境。
其中,关注儿童安全,不仅是儿童本身,还需要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广大驾驶人和骑行人要更加重视道路上的儿童,培养防御性驾驶和骑行意识技能,在驾驶和骑行过程中做好风险预判。
交通安全意识和教育应融入每个家庭中,从孩子零岁时就开始,广大监护人要做好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遵法守法,同时提高监护水平和教育水平。
安全提示:
◉儿童:
1.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和追逐,勿做“低头族”。
2.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逆行,不并肩骑行。
3.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4.在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玩耍或逗留时,要注意车辆盲区。另外,要尽量远离大货车。
5.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
◉家长:
1.不要将孩子单独遗留在车内。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由于温度升高、车辆空间狭小且密闭,容易对孩子造成伤害。
2.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上车系好安全带,为孩子起好带头作用,并提醒后排乘客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3.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头盔,并提醒孩子戴好头盔。
4.机动车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张丹羊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