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5:50:12来源:法律常识
文| 每日人物宋美璐 编辑王辉
3月9日,在河北省香河县金三角路口,一位准备横穿马路的4岁女童在来往的车流中不知所措,开“摩的”的侯振林恰巧经过,跑过去抱起女童。不料在穿越马路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厢式重型货车撞倒,65岁的侯振林不幸去世,女童经救治现已无大碍。
4月8日,香河县人民政府授予侯振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伴随见义勇为证书而来的还有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认定书中,判定货车司机史某、侯振林及女童监护人三方负同等责任。
认定书显示,当事人史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同等原因,当事人侯振林横过道路未确认安全后通过,是造成此事故的同等原因;当事人邱某(女童)在道路上通行,其监护人未起到管理保护职责,是造成此事故的同等原因。因此,三人对此事故应各负三分之一的责任。
“见义勇为反而还要担责任”,侯振林儿子侯为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并向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
“我可以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我对这个判定有很多质疑。”侯为认为,交警支队未核查车辆的制动以及在车速鉴定中程序违法,因此申请货车司机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5月20日,交警支队对侯为的复核申请作出答复,“维持原决定。”
侯为表示,“如果把我的质疑全部解释清楚,我能承受一分责任。”他现在的诉求是,“只求还我爸一个公道,我也不是说为了讹钱,我不在乎那个,你给我多少钱,我还是希望我爸活着。”
6月11日,每日人物就此联系香河县交警支队,回应称,“等待上级消息,目前不方便透露。”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负责交通事故的律师曹书珍告诉每日人物,此事判罚三方同等责任是不合理的。首先,发生交通事故碰撞时,老人已经将孩子抱起来,此刻老人和孩子是一个同等的主体,应当是两方责任,因此这件事故中司机至少承担50%的责任。
“虽然侯振林也存在违反交通的规定,但是他的目的是为了救女童,因此他和女童作为一个主体共同承担一个次要责任。”曹书珍补充道。
在侯振林和女童责任方面,曹书珍认为在此事件中侯振林是一个帮工的身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除非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否则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女童监护人承担侯振林这部分的责任,而侯振林应该是无责任。
以下是每日人物与侯振林儿子侯为的对话:
每日人物:什么时候知道父亲被撞的?
侯为:3月9日,13:45左右我爸被撞。当时我在北京,是和我爸一起跑“摩的”的人给我家送我爸的摩的时告诉我妈的,当时我妈刚做完心脏手术,他们就只是说“我爸被车碰了,联系我去医院一下。”我赶到医院才知道我爸伤的很严重。
每日人物:那天在医院是什么情况?
侯为:那天我赶到医院找我爸找了好久,因为我爸没带任何证件,入院的时候按无名氏登记的,后来才给改过来的。见到我爸的时候他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他一直在抢救室抢救,到晚上9点左右,我爸没抢救过来去世了。这期间货车上三个人,我一个都没见到。
每日人物:后来为了把无名氏改回侯振林顺利吗?
侯为:当时为了改名字我跑了一整天,在医院还好,各种单据很快就改过来了。但是120交警支队有个抢救的单子不太好改。当然我自己也能改,但是我改和他改的意义不一样。后来那边给改了,但是这个改名字170元的费用我自己出,这个别说170元,就是1700我也要改过来。
每日人物:为什么那么想把名字改过来?
侯为:我想我爸既然都没了,辛辛苦苦一辈子,我不能让他带着无名氏的帽子不清不楚的离开,所以我坚持要把这个名字改过来,把所有单子上的名字都改过来。
每日人物:你有看过现场的监控视频吗?可以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侯为:这事发三个月来,我就看过一回,他们也不让我带走。当时,那孩子从马路西侧一点点走到马路中间,就停下了,然后来回的车特别多,也没人管他,那边的车都停在那停了一排,我爸刚好到那,就把车一停跑过去抱孩子。当时车很多,要是老在那堵着也不安全。看对面没有车,我爸抱着孩子往前走,刚过双实线,被由南向北的车给撞了。那个车走的是超车道,但是货车不应该走超车道。鉴定车速的截图可以看到,我爸离他有10米远,按正常速度下,货车刹车是完全来得及,且撞不到的。
每日人物:你对判定有哪些质疑?
侯为:首先,他(交警)判定车速的程序违法。那条路限速60km/h,交警根据监控判定他车速45km/h。但车速判定是不能根据监控视频来判定的,应该根据现场刹车印、路面等情况。现在这种大车的刹车系统比小汽车好多了,如果他正常速度刹车,是完全可以停下的。
第二,事故发生后,香河交警队始终没有对肇事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测,我要求检测刹车性能也没有得到回应。
另外,这货车是否存在超载超员的现象,也没人答复我。在责任鉴定和车速认定中一直在等司机,我爸当晚就没了,也没对司机进行拘留。每次拿文件还得等司机从外地过来,这件事发生了,不应该在这里解决好了再走吗?我很着急,希望我爸能早点入土为安,他们这个事拖了一个多月才出来的责任认定。
每日人物:这个同等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
侯为:就是不管什么责任都是三个人平分,不管是我爸手术费还是货车维修费都是各出三分之一。现在为止,算上丧葬费,我爸这事已经花了近9万了,目前都是我自己出的。为了这事,我北京的许多工作都推掉了。
每日人物:刚拿到见义勇为表彰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侯为:拿到见义勇为的时候我就在想,我爸终究是救了这个孩子。现在孩子没有事,我爸也算值了。
每日人物:关于交警队说的责任认定和见义勇为应该分开你怎么想?
侯为:我可以分开,可是我感觉他们在责任认定上有问题,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就说自己是专业的,判决肯定没毛病,但也没人答复我提出的质疑。他们责任书上写的和事实不符,你说我爸是为了救人才横穿马路,但是他就只写我爸抱孩子横穿马路。
每日人物:事情发生后,有和女孩家人沟通过吗?
侯为:她们也申请了复核,但我没多问,问多了怕人家有想法以为我告他什么的。
每日人物: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侯为:我还是要按正规流程申请复议。如果你把我的质疑全部解释清楚,我能承受一分责任。打小我爸就告诉我自己犯的错自己要承担,你司机犯的错,你就要承担你的责任。我只求还我爸一个公道,我也不是说为了讹钱,我不在乎那个,你给我多少钱,我还是希望我爸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