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0:23:28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蚌埠市消费者许先生为儿子办婚事,预定了蚌埠市一家酒店,因为变故最终原先的一万元定金无法退还,本网曾报道,记者6月22日从当地获悉,目前,涉事的“香百合”酒店认为自己的损失也较大,鉴于此,将不会再协商相关事宜并将起诉预定户。
作为“香百合”酒店法律顾问,北京盈科(蚌埠)律师事务所乔烈武律师表示,关于定金的问题,不管是合同法还是民法典是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根据书面的证据许先生预定的桌数为20桌,按照酒店的婚宴餐饮标准最低价格为1399元每桌,20桌的金额为27980元,按照法律规定收取20%的定金部分为5596元,这是酒店根据合同法应该扣除的部分。合同法还规定,因乙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对方的损失。这便有了处理该事情的第一种方案:合同的不能履行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如若这场婚宴举办了会产生利润,婚宴的利润大约在50%左右,那么许先生预定的酒席所产生的利润在13990元。不仅如此,酒店方还为许先生承担了婚庆的办理事宜,在给婚庆公司的预定金也是由酒店方进行赔偿的,这个损失也有几千元。加之在一起近2万元的损失,扣除许先生的1万元定金也是不够补偿酒店方的损失的。
乔烈武律师表示,有关记者在酒店内见证的申姓经理表示的定金“一分不退”的言论,并非本意。申经理只是一位大堂经理,没有任何可代表酒店方说话的法律权力。
对于许先生表示的6月6日当天,在其预定的宴会厅另有顾客在该厅举办满月宴,酒店方是不是就不存在损失的质疑,乔烈武律师表示,当日的满月宴本是在包厢的,因许先生预定的婚宴未能举办,百合厅被空出,才与满月宴的客户家庭进行协商在百合厅举办的满月宴。
就在此事件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做法,记者从蚌埠市经开区胜利市场监管所杨副所长了解到,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消费投诉以调解为主。该所在进行首次调解时,酒店方也愿意进行调解,可在进行协商时又产生了一些摩擦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再进行二次调解时,酒店方的态度非常的坚定不愿再接受调解,表示要走司法程序。杨副所长表示,“目前,调解的大门仍随时为他们双方敞开”。
在随后记者与许先生取得联系,告知酒店方仍旧准备进行司法程序后,许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婚宴预定单上有999元每桌,1099元每桌,1199元每桌等,并非最低金额为1399元。对此,他表示自己也没有协商的余地,并也准备下一步进入司法程序。
许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