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2:08:23来源:法律常识
东方网·纵相新闻实习生 蒋清怡 记者 卞英豪
12月28日,辽宁某律师"庆祝挽救毒贩性命"的帖子引发网络争议。在律师的辩护下,一名贩毒2公斤的毒贩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此,有观点认为,律师依法为当事人辩护是职责所在,且判罚结果并非由律师决定。但也有人认为,公开"庆祝"毒贩被减刑并不妥,且对那些为缉毒事业而牺牲的民警及家属不公平。
今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律师肖志强,还原事件情况。
"二进宫"毒贩免遭死刑,律师:程序合法,判罚公正
肖志强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这起引发争议的事件中,其辩护对象是一名毒贩。该毒贩在2008年时,曾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减刑6年后,于2017年被释放。而2019年时,其再度因为涉嫌贩毒被捕。
肖志强透露,毒贩张民(化名)在2019年再次落网后,检察机关起诉张民涉嫌贩卖3公斤冰毒。然而,在警方侦查过程中所查获的相关毒品为2公斤。肖志强表示,这样的认定是存在一定瑕疵的。
"我们认为,检察院应当以实际查获的毒品数量对张民等人进行公诉;警方没有查获的,即没有证据支持的,不应当认定。"肖志强告诉记者,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这条辩护意见。此后,公诉机关所认定的贩卖毒品重量为2公斤。"(备注:本案最终认定的涉案毒品重量为1995.89克)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即本案中的"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肖志强表示,关于毒品犯罪实际定罪量刑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数量情节、手段、社会危害等多种因素,并不能简单的用数量来作为量刑的唯一标准。
据悉,本案中,2公斤毒品属于当场查获,并未流入社会。因此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被告自愿认罪认罚,具备了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
虽然,毒品重量并非是最终量刑的唯一考量因素。但在肖志强看来,这体现的是一种程序的正义,也是对公民基本权益的一种保护。最终,法院判处张民无期徒刑。对此,肖志强回应记者称,"法院的量刑合理合法,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庆祝挽救毒贩生命"引争议,你怎么看?
此事的另一大争议焦点当属肖志强的一条微博。
12月28日,肖志强在其个人社交媒体发布消息称,"今天收到一份判决书,很高兴,又一条生命存活了。"在简单介绍了案件的判决情况后,其在文末表示,"希望被告人洗心革面,不要再而三!要对得起律师的努力,对得起法律的网开一面。"
律师因毒贩未被判死刑而"高兴",一时引发了网友的质疑。对此,肖志强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当下,他确实是很高兴的。"我的本意是感谢法律的公平判决,并通过本案,让被告以及更多的人能够珍惜生命,同时警醒大家毒品犯罪就在身边,远离毒品犯罪。"
不过,在网络上也有网友对肖志强的微博提出了质疑。一位网友表示,"把死刑辩护成无期,给了毒贩一个机会,但有毒贩会给缉毒民警一个机会吗?"也有网友称,庆祝挽救毒贩生命,对广大为缉毒事业而牺牲的民警家属并不公平。
"作为一个律师,不存在给'坏人'辩护一说。"面对网友的诸多评论,肖志强表示,他的工作是维护其当事人的法律权益,"人的好坏是道德范畴的评价标准,而非法律的判断标准。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用法律的标准衡量是否违法犯罪,而不能用道德的标准来评判委托人。"
而对于网友所质疑的"给毒贩一个机会"的说法,肖志强称,"法律的层面,每一个嫌疑人被告均有获得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这是我们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此,有网友表示,律师的职责只是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而最终有权力能给嫌疑人"机会"的是法院。
"无论我们的当事人涉嫌什么罪名,律师都应该在尊重法律事实的前提下,为其提供最有利的辩护方案。希望社会多一点包容,也对律师工作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支持。"肖志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