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4:03:06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9月16日,武汉市律师协会发布四起律师执业不当被处分的案例,其中的第四起引发了热议。
该则案例称:湖北JT律师事务所董某律师在与某法官交往中,为其安排有偿异性陪侍活动,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存在有损律师职业声誉的行为。武汉市律师协会给予其训诫的行业处分。
读罢这则案例,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细思却存在一些疑问。
首先,这里提到的“有偿异性陪侍活动”,犹抱琵琶半遮面,让人浮想联翩,这到底是个啥活动呢?有的网友推测是在KTV唱歌时找陪唱的了,有的网友则推测是给安排嫖娼了……不知道为啥不便直说,而是搞了个遮遮掩掩的“有偿异性陪侍活动”,这措辞,不是措辞量丰富的人想不出来。
其次,这事怎么会曝光了呢?是当场被有关部门抓了?是费用没给好被“有偿异性陪侍活动”提供者举报了?还是“有偿异性陪侍活动”提供者因为别的事情被抓后,供出了童某他们?
最后,这位被安排了“有偿异性陪侍活动”的法官还好吗?既然这事“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位法官作为公职人员,应该也会受到相应处分吧?并且应该会比童某律师受到的“训诫”处分要严重的多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章来源:法律人之家、 法律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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