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6:24:59来源:法律常识
现居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井西社区的李阿姨,今年84岁,育有三子一女,由于肢体活动不变,无法维持生活,想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南关岭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了解情况后,联系甘井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即时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以上是大连市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大连市司法局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深化三项举措,升级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了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大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普法进行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以案说法、解答法律问题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制作《你好,这里是法律援助中心》电视专题片,创作13集微动漫连续剧《“援援”普法》,精心编制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开展“情系半边天 法治惠民生”“大手牵小手 维权路上一起走”“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等专项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众范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畅通实体服务窗口、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法网等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职责。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绿色通道”,做好老少妇残、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实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一体化服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进跨部门协作,在法院、工会、妇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3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1690个。
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强化案件受理、审核、办理等环节规范化运作。定期举办《法律援助法》专题业务培训,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今年上半年,大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39件、其中刑事974件、民事665件,受援人达到1645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43909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8.38万元。
文/逄臣志
编辑/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