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4:28:34来源:法律常识
冒牌律师
为了从当事人处骗钱花
竟然伪造法院诉讼费缴费通知书
承办法官指导当事人冷静应对
一方面通知假律师来法院调解
另一方面通知公安机关守株待兔
最终当场抓获
9月30日
秀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并当庭宣判
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并处罚金2万元
从真律师到假律师
在2012年前,夏某某的确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律师: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先后在浙江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可就在2012年,夏某某经历了人生的转折:“那年我因为履职过错辞职了,不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律师执业证也交给了律所。”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夏某某辞职后不久,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缓刑),“鉴于我是故意犯罪,按规定将终身无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弄丢了“饭碗”,夏某某只得另谋出路:2016年和2018年,他两次在网上购买假的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公章,为了防止露馅,还特意编造了一个经过检索没有重名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纸终究包不住火
夏某某就这样以假律师的身份帮人打官司,2015年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当时正有装修合同纠纷案件需要起诉的老张,虽然案子最后撤诉了,但老张还是给了他1.8万元的“代理费”。
2019年,老张决定继续起诉,于是再次找到夏某某。夏某某那时正好手头有点紧,脑子一转,想着可以先在老张那边骗点钱用,到真要缴纳诉讼费了的时候再给补上就行了。
于是夏某某伪造了缴费通知书,并故意使绊让老张无法转账。他以为这样老张就会按照他的计划把所谓的“诉讼费”先转给他,没料到老张也留了心眼,自己打电话去法院核实。经过核实,老张在法院的案件是引调案件,是无需缴纳诉讼费的。
于是老张将情况告诉了承办法官,在法官的指导下,老张又去了司法局查询,果然没有夏某某的律师执业信息,老张立即报警。
“当老张告诉我法院说这个案子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的时候,我就知道事情败露了。”案发后,夏某某现场被公安机关带走,他也将之前的1.8万元还给了老张。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夏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本人从事了十多年的专职律师,可谓知法犯法。我的行为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审理活动,也侵害了司法机关的管理秩序,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我对我的犯罪事实十分后悔。”庭审中,夏某某如此说道,但做了错事就要付出代价,他也表示认罪认罚。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名誉,这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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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