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1:00:22来源:法律常识
疫情骤然严重,不少地方都按下了暂停键。
人们又被禁足于小区、家里、单位。
律师也不例外,很多律师都居家办公了。
律师业务受到了严重影响,开庭、会见、谈判无法进行了。
人们的行动被暂停不等于需求也暂停,人有很多需求需要满足。
一部分律师看到了商机,在某音、某手、某度上大肆宣扬:有困难找某律师,某律师为你解决一切难题!
作为业内人士,我认为这是变相在做广告!是不合法的。
根据律师法第二条之规定,律师是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即律师的法律服务来源于当事人的委托和有关部门的指定。
在疫情期间,相关区域已经被封闭的情况下,律师能为人民提供什么服务呢?号称的有困难找某律师、某律师为你解决一切难题不是在吹牛吗?
这就像武汉疫情爆发时,某地律师为了蹭热度,宣称组成300人的律师团,紧急驰援武汉一样,被当成了笑谈。
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对法律比较熟悉。疫情期间,律师应当“在位而不越位”,以不给政府、社会添乱为原则。
律师应当尊重政府的安排、听从政府的指挥,参加志愿者活动或其他活动,为防疫、社区管理、居民服务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而不是借机炒作。
疫情期间,那些宣称有困难找某律师、某律师为你解决一切难题的律师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