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22:50:42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然而作为执行法官,为了肩膀上沉甸甸的职责,却要迎难而上,在这“家务事”上下功夫。9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法官刘超就就通过法理并用、耐心规劝,圆满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
李老太家住郑州某村,现年73岁的她膝下共育有三男一女共四个子女。在李老太夫妇的操持下,子女们都已成家立业。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李老太和老伴儿的行动日渐不便,难以再照顾自己,在村里长辈的主持下,子女们原先约定两个儿子供养母亲,三儿子和女儿供养父亲。然而一年前,李老太的老伴儿因病逝世。而四个子女却对赡养李老太“踢起了皮球”。
无奈之下,李老太将四个子女起诉到了惠济法院,要求对其履行赡养义务。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了民事判决,判令李老太的四个子女每月每人支付李老太赡养费300元;李老太今后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凭票据由四个子女各承担25%。
拿到判决书后的李老太本以为总算可以松口气,然而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四个子女仍旧对她不管不问。李老太只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让老人的生活早日有着落,收到案卷材料后,法院决定立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安排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承办此案,并迅速采取执行措施。
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李老太的四个子女并非不愿赡养李老太,而是因对分家析产略有微词,且李老太经常向村里人说子女对其生活照顾的不好,为此逐渐生出了嫌隙。
为避免子女出于抵触心理再出现互相指责、推诿扯皮的情况,给老人今后的生活带来不便,执行法官决定,从打开子女们的“心结”入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往返于李老太四个子女家中,从老人的处境、家庭的责任、家风的养成等方面进行释法析理,并向他们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我知道错了,我们这就管她吃住,侍奉她,也好给子女做个好榜样!”李老太的大儿子的态度最先有了转变。在法官的努力下,李老太四个子女陆续将所拖欠的赡养费交到了李老太手中,并承诺今后会轮流照顾老母亲,为案件的执行画上了圆满句号。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承办法官刘超说,一起小小的赡养案,从受理到执行完毕确耗费了我们大量精力。但李老太拉着自己表示感谢时,感觉一切都值了。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子女应对父母多一份关怀和理解,还应当注意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常回家看看,多陪老人聊天、多关怀安慰,从而使每一位老人都能愉快地安度晚年,并且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赵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