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8:32:39来源:法律常识
一、主要事实:
山东省潍坊市的养殖户刘某经营着一家3000平的肉鸭养殖场,由于没有安装环保设施,污染严重,所以行政机关让其暂时关停进行整顿,刘某投入大量的资金整改,而后环保部门又说不合格,被再次关停,补偿没有怎么办?
二、律师分析:
第一,有些被拆迁人一遇到行政机关拆迁就“两眼冒金光”,拆迁暴富的机会来了。殊不知,现在的拆迁和以前的拆迁已截然不同。
2011年以前是开发商主导的拆迁,由于开发商没有行政机关的公权力,所以只要你坚持到最后,是有可能拿到高额补偿的,况且开发商本身都是很有钱的,但是近些年来却不一样了,开发商主导的拆迁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第二,行政机关主导的拆迁是不会让你有“钉子户”存在的,如果和行政机关在补偿数额上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由于行政机关对各个行政职能部门有很强的协调能力,行政机关会采用各种手段迫使您签字,比如断水断电,查税务、查环保等等。
最后,很有可能给企业下补偿决定书、限拆决定书,甚至是强制拆除。且行政机关给补偿不会像开发商那样给的高,行政机关为了节省财政开支,总会想尽办法压低补偿,就算是合理且有法有据的补偿数额,也会打一些折扣。
律师提醒,企业主们在争取补偿时要合理合法,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补偿有法可依。
三、维权建议:
1. 调查是否有环保关停规划项目文件。
2. 防止遭遇偷拆,前期要做好企业证据搜集,保存。
3. 审查关停项目前置文件合法性。
4. 申请相关行政部门所有项目文件信息公开。
四、重点法条:
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在水源地及风景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研研究区附近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
禁养区顾名思义就是严禁出现养殖场,限养区即限制养殖场的规模、排污总量等,除此之外就是不限制养殖的区域了。这样的话,从养殖企业所在位置来看,如果企业位于禁养区内,势必是要被关闭的,而不是仅仅关停。如果企业位于限养区范围,被环境部门暂时关停的原因可能就是没有达到相关法规规定的排污标准,没有取得环评手续,或者区域内总体污染物排放超标。如果企业位于不限制养殖区域却被禁养了,主要原因肯定是企业自身存在污染问题,被关停整治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