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8:20:05来源:法律常识
什么是企业涉税行政救济最廉价的工具?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告诉大家一个结论:告税务机关其实就是花钱买诉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税收争议,纳税人不能直接对征税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但提起行政复议又必须先缴纳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方能提起复议,因此不花钱就没有行政救济的机会。那么面对税务机关的处罚,纳税人应如何应对呢?请看下文。
纳税人被稽查局判定为具有偷税、漏税、骗税的情形时,会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此时如何应对决定了纳税人是否被刑事处罚。先讲两个案例,A公司在收到限期缴纳税款的通知书后,决定不复议、不诉讼,消极应对,虽然一直在积极补缴税款,最终仍被判处逃税罪。而B公司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维持后向法院起诉,一审败诉就提起上诉,最终再审撤销了对B公司的指控,B公司的坚持最终使其免于刑事处罚。
现在假设我是一家企业,税务局认定我有偷税、漏税、骗税的情形,并书面通知我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500万,罚款250万。我已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现在我必须选择是否通过行政救济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种,不提起行政救济。如果不提起行政救济,那就需要补缴税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6个月内不复议不诉讼,税务局就会把案件移交公安进入刑事程序,从移送公安起最多半年就判刑了。纳税人若能在宣判之前缴足税款就可以获得一个缓刑的机会,因为逃税罪判决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逃税,而在于是否能补缴。范冰冰为何逃税偷税数额巨大却没有坐牢?就是因为及时补足了税款。如果未在宣判前缴足税款,纳税人将被判处逃税罪。可是,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筹集税款难度很大,因为我现在工厂机器值1000万,但是银行现金流水不到200万,现金无法补足税款,只能选择把机器设备变卖,变卖这件事还要我自己去做,税务局不会帮我卖,但是急于出售的资产肯定会大幅度贬值,可能只值500万,资产贱卖后若是依然交不齐税款,等于是既损失了资产又要坐牢。
第二种选择,我觉得我很冤,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有错,不应该罚我,我想提起行政复议。但正如文章开头所说,行政救济就是花钱买诉权,告税务机关还要先交钱,并且提起复议的期限是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我要补缴税款必须在60天内补齐,超过60天我交了钱也告不了。可我现金不够又只能变卖资产,而急售的资产又会贬值,怎么破这个局?答案就是提供纳税担保。
如果选择纳税担保,就不用变卖资产,只要对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这种评估类似于一份保证或者保函,只要纳税担保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我就获得了提起行政复议的资格。纳税争议的复议、诉讼阶段往往要很长时间,超过一年是很正常的,我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慢慢出售资产,避免因急于出售资产导致资产大幅贬值。而且,评估报告的价格相比出售资产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
讲到这里大家可以发现:纳税担保可以阻却刑事责任,而行政救济的本质其实就是花钱买诉权,因此纳税担保显然是更快更划算的选择,早点把资产抵押给税务机关,比急售资产更明智。大部分企业家在面对纳税争议时想复议但又面临着上文中的困境,如果没有资产变卖或卖完依然钱不够,就只能坐牢了。与其是这样的命运,不如把所有身价压上去做纳税担保,然后获得机会去告税务局,在告税务局的过程中税务局是不能把案件移送给公安的,一旦获得行政救济,复议加诉讼的时间很长,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拖延战术争取时间,把税款滞纳金交了。
纳税担保成功的案例很少,因为纳税担保是一个高度专业的程序,甚至很多地方的税务局也不熟悉流程,需要专业机构全程把控。这样的机构需要具备两个技能,一是懂税,二是懂法。传统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难以同时具备这两个技能,那么如何寻找“会做”、“敢做”涉税争议的专业的税务律师事务所?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1.业务类型。专业的税务律师事务所,涉税业务应该占比80%以上。
2.人才数量。“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团队中至少拥有三个以上三师或两师型税务律师,才有讨论疑难税务案件的氛围和人才储备,如此才能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涉税争议。
3.品牌效应。连锁品牌具有很强的资源统合能力,具有全国连锁品牌可在全国范围内积累大量的实务经验,解决不同类型的涉税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