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20:40:5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岷县院被最高检院表彰为“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近年来,岷县院严格执行“两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委《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行“四个规范化”建设,以实际行动强化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夯实思想基础。该院多次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的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委《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干警树立“检察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工作理念;夯实人员基础。该院案管部门配备具有多个部门任职工作经验、综合素质强、知识结构优的3名专职接待员,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夯实硬件基础。建成高标准案管大厅,安装LED动态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机,开通专线预约电话,配备电脑、高速扫描仪等硬件设备,安装了监控设施,充分保障接待工作规范进行。
规范业务办理途径,提供网上网下预约服务。律师需要阅卷时,可以电话预约,也可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平台向案件管理部门预约,在3日内给予安排,该院先后共为28名律师提供预约服务,为43位律师绑定案件、生成账号,开辟了律师接待“绿色通道”;规范阅卷方式,提供查阅复制打印“一站式”服务。该院共安排接待律师阅卷185人次,提供信息查询200余次。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提供首办责任制接待服务。该院共安排听取律师意见76人次,受理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2件,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重新鉴定等18件。
强化专项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阅台帐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查看监控录像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看守所不断完善窗口服务, 畅通律师会见渠道;强化会见监督。安排驻所检察室干警,对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是否规范、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律师会见进行经常性检查;强化督促整改。针对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硬件建设滞后的情况,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增加专用会见室、加强安防设施、升级律师身份认证识别系统等6条意见建议,方便了律师规范、安全会见。
建立内部监管机制,规范干警行为。该院在案管受案大厅及律师接待室上墙公布本院检务督察联系方式,律师可以直接通过该电话予以投诉。由案管部门对承办人行为实行分类监督,如对违规会见律师的,向纪检部门反馈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作为办案瑕疵,记入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评;回复期限即将到期仍未答复的,向业务部门发出预警,超期答复或未答复的,公开通报,提出纠正意见;建立律师制约机制,规范律师行为。制定了《岷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与查询暂行办法》、《岷县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阅卷、会见履行安全保密义务承诺书》,明确律师责任义务,确保案件材料安全;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检律互动行为。健全与律师主管部门、地方律协的协作配合机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保障律师权利,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座谈会,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有关律师参加,主动开门“纳谏”,虚心倾听律师意见建议,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1条,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对照整改,该院组织申报的2016年度全省政法系统重点课题《尊重保障律师权利与新型诉辩关系构建》,在省院《陇原检察》杂志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