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22:42:39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您身边的朋友或家人有因交通事故、工伤、故意伤害导致住院的,请您出院时应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做出书面陈述(在诊断书中写明):
①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②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要求)
③出院后休息时间;(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要求)
④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要求)
⑤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要求)
⑥针对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根据多年的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是因为我们发现,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当事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片、CT片等不一致,当事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希望能多加注意。
尤其是关节受伤的受害人,如果出院医嘱上写明活动自如或活动轻度受限,则会严重影响伤残鉴定的级别,建议出院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认为,当事人最好一住院就请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主方出具书面证明。
专业律师提示:如果有的医院不写明上述内容,这种情形,我们建议向权威的专业交通事故赔偿专业人士咨询,必要的时候需要申请“三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