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0:51:05来源:法律常识
讲三个跟柿子有关的笑话。
李大几个月前在罗湖看守所会见,正好遇到几个公安提审,有个警察大叔大概久等无聊,走过来问李大是哪个所的。李大想着自己身处法律共同体鄙视链底端,还能被警察大叔主动攀谈,受宠若惊,赶紧利落地交代了自己的律所和部门。
警察大叔要李大给他一张名片。李大连忙解释说暂时没有名片,警察大叔突然很轻蔑地笑了一下:你没有名片怎么片啊?
李大当时还没转过弯来,一脸懵地看着他,他又很耐心地解释:你们律师不都是骗人的么,没有名片怎么骗人?
第二个笑话跟李大个人没多大关系,闹笑话的是法院。海口中院在直播审理涉黑刑事案件的时候,粗暴地拒绝了律师“一证一质”的合理请求,并让法警将律师赶出法庭。
众目睽睽之下,他的官威之盛,直播摄像头的威慑都不足以灭杀。
后来这件事经过网络发酵,引发了诸多律师的不满,三天后海口中院不情不愿地发了个公告,当中虽然没有提到对该法官如何处理,但声称已经向涉事律师道歉,律师们怒火暂熄。
谁知第二天海口中院就立刻被打脸,6月16日被逐出法庭的律师在公开庭审中称其并未收到任何人的道歉。
这件事的可笑之处在于,本身应该捍卫法律的法官,公然践踏法律和律师尊严,一直在教导当事人诚实守信的法院,自己成为撒谎的领头羊。当然,更可笑的是,这么劲爆的消息,居然没有被嗅觉灵敏的媒体人发现(要知道这群人连当红明星头发短了几厘米都兢兢业业地追踪报道),如此明目张胆的不公,因为遭遇不公的人是律师,所以几乎没有人站出来为受害者说话。
第三个笑话跟一个大律师陈有西有关。这位不幸的律师总算和他的当事人共命运了,两人一起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中国的网友是最擅长钉钉子的,如果历史的耻辱柱确有实形的话,上面肯定密密麻麻钉满了人,可能一层还不够钉,要人叠着人才钉得完。
这个事件之所以也是个笑话,在于涉嫌犯罪的是王振华,最后被骂得最惨的是辩护律师陈有西,作出判决的是人民法院,最后群众对判决结果不满,中箭中成筛子的是陈有西,最开始泄露庭审情况的不是陈有西,被喷得体无完肤的陈有西发了个声明回应,最后有西有难八方点赞,最惨的还是陈有西。
第一个谐音梗笑话其实并不好笑,倒是可以从中窥见民众对刑辩律师的偏见究竟有多深,就连同样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警察,看待刑辩律师时都戴着有色眼镜。如果说人的偏见是一座大山,那么社会对刑辩律师的偏见可以顶得上一座喜马拉雅。唯一幸运的是,偏见这个东西反而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得到过偏见的青睐。
第二个笑话里,如果当时提出要一证一质的是检察官,法官可还会将检察官驱逐出法庭?如果当时被公然无故斥责驱逐的是一个普通民众,媒体和网友是否还会无动于衷?
第三个笑话里,陈有西成了人们怒气的宣泄口,每个人懂法不懂法,都可以来踹两脚。王振华大家骂不动,法院大家不敢骂,只有律师社会地位最低,大家一骂百应。
那些认为判决不公的人,我建议将炮火对准公安和检察院,去问问公安为何不以强奸罪立案,问问检察院为何不以强奸罪起诉。如果不过瘾,还可以问问立法机关,为什么当年立法的时候不将猥亵儿童罪的起刑点和最高刑定得更高,为什么不将非性器官插入纳入强奸罪的范畴。
无罪辩护是当事人和律师先天就有的权利,在法律范围内的无耻与无良也是当事人和律师先天就有的权利。在法律领域,让法律说话,道德暂且退后。
这三个笑话中,身为软柿子,中国刑辩律师的地位之低下可见一斑,如果说律师处于食物链底端,那刑辩律师肯定是食物链末端。李大立志从事刑事辩护,看到这样的景象,实在没办法一笑而过。
柿子拣软的捏,这样的经验之谈,也算是劳动人民数千年智慧的结晶了。无论是社会对律师不加掩饰的恶意,还是法院对律师尊严的践踏,抑或是个案判决后对律师滔滔不绝的道德谴责,都是中国捏柿子文化的体现。
如果大家为图一时痛快,捏得所有的软柿子都缩头缩脑,万柿齐喑,那法治的寒冬才真正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