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0:51:30来源:法律常识
3月21日,诏安县检察院首批8起认罪认罚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在诏安县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每起案件自受理到法院作出判决,用时仅不到十五个工作日,每案庭审平均7分钟!
哇!这是什么厉害的操作?!
原来,这是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诏安县检察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简化了庭审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那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效率这么高呢?
跟着小编,看看检察官是怎么办案的!
审查
8起案件(7起危险驾驶案,1起信用卡诈骗案) 由诏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依法审查后认为,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签署
3月12日,诏安县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值班律师,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后果,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这8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起诉
诏安县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写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提出量刑建议,将《认罪认罚具结书》《速裁程序建议书》《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诏安县法院。
庭审
3月21日下午,诏安县法院对这8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适用速裁程序。庭审中,审判法官在充分调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确保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在充分听取公诉人的补充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依法采纳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8起案件的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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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罪后果及获得法律帮助的基础上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速裁程序:
指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不属于不适用速裁程序范围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作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创设的制度,加快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节奏,同时减少了审前羁押,对被告人从快处理、从宽量刑,有效保障了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诏安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真正贯彻落实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适用速裁程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来源:诏安检察
图文: 董沈煜 杨惠聪
编辑:董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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