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4:57:01来源:法律常识
有洗手台,分男厕、女厕,
还时不时有人来上厕所,
眼前分明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公共厕所。
2018年12月,
南京的魏先生看到这个公共厕所的时候,
就恍惚了,自己花了近五百万买的商铺,
还没到手,怎么就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公厕呢?
南京的魏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组反映,自己是在2018年10月7号,在南京建邺区佳兆业城市广场二期购买的这间132平方米的商铺,合同约定2019年5月交付。
但是2018年12月份,他偶然路过,跑去看了一眼尚未交付的房子,结果让他大吃一惊。他购买的这间商铺内,建成了一个占地约3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
好好的新房一天没用,就被建成了公厕,这让魏先生无法接受。当天魏先生就找到佳兆业城市广场售楼处交涉,开发商几天后将公厕拆除,同时表示免除魏先生四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赔偿,但是双方没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节目现场连线了佳兆业城市广场销售部的姚经理。姚经理承认,魏先生说的情况是属实的。厕所是施工单位私自建设的,没有告知开发商。知晓此事后,他们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立即拆除恢复原样,施工单位也在一周内就把厕所拆除了。他也和魏先生协商多次,但是就赔偿金额问题,一直没能谈成。
开发商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准业主的权利和利益,业主可以主张什么样的权益呢?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
蔡安民律师
1.施工单位建的厕所,谁来承担责任?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蔡安民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谁签订合同,谁来承担责任,开发商和业主签订了买卖合同,应该由开发商对业主承担法律责任。
魏先生购买的是一手商业用房,虽然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还没有到,但是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未经业主同意就提前使用这个房子。谁如果使用了这个新房,那么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业主能主张哪些赔偿?
蔡律师表示,虽然可能违约责任在合同条款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开发商违反了作为卖方应当承担的瑕疵担保的法定义务,他认为魏先生可以主张恢复原状,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损失的赔偿应当与租金的标准相当。
节目中,魏先生提出,要求开发商把地下的土挖出,重新回填新土,再在地面铺上瓷砖,此外还要求部分补偿。姚经理表示,他会向公司汇报此事。此事《政风热线》节目将继续关注。
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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