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5:35:24来源:法律常识
一位“四十出山”的朋友问我律师“生存期”如何拓展案源,我不由得想起十年前“三十而律”时的场景。那时没有自己的案源,只能“野蛮生长”,令人不胜唏嘘。我们都曾半开玩笑半认真说自己“老警察新律师”、“老法官新律师”、“老教师新律师”,其实背后更多是无奈。曾经是骨干警察、骨干法官、骨干教师,新加入律师队伍却只能“从零开始”。我与拍档王永平都是10年前分别辞去教师公职与警察公职,从“律师助理”干起,扫地、刷杯子、泡茶都很娴熟。即使是现在从事律师多年,我依旧保持者8点左右到办公室的习惯。我们甚至经常去其他律师办公室闲聊,只为能听一些资深律师办案故事,能够帮助其他律师办理一两个小案件。“生存期”律师的案源很艰难,此时只要有案件做,“自带干粮”也在所不辞,毕竟新手律师太需要经验积累。
“生存期”律师第一个案件来源就是指导律师,他们能够将自己手上的案件分出一些给年青律师,这是莫大的恩惠。跟一个案源丰富的指导律师,跟着他积累办案经验,这是青年律师早日熬过“生存期”的关键。我知道律师生存期的艰难,因此我对实习律师与执业初期的律师尽量提供办案机会。当然,此时年青律师应该明白,自己还是“菜鸟”,切不可“挑食”,只要有案件交给自己办理就是难得的成长机会。
“生存期”除了与自己的指导律师(师父)合作办案,还有一个重要的案源就是与同事律师办案。我记得自己刚入行时,与许多律师合作办案过,我提出不要求多少律师费,只要求有办案机会。从签署合同到案件归档,我可以全程办理,与我合作的律师只需要了解案件进度足矣,“分钱“他们说了算。把自己变成“操刀手”,而且愿意多办事多付出,那些案件有“剩余”的同行律师必然愿意与你合作。我曾自称是“法律富士康”,谁都可以找我“代工”,而且质量上乘。
“生存期”的律师有一些案件来自咨询服务。许多咨询服务不一定能变成案件代理,但大量的咨询服务背后总会带来一些案件委托事务。曾有人跟我说周末在办公室看看书也好,有客人过来咨询,一则可以积累人脉,二则可以通过鲜活的案例咨询积累经验。能够从容面对客户咨询,也就迈出了自己独立发展案源的关键一步。
我在“生存期”经常参加各种饭局,老乡聚会经常会产生潜在客户,只要你用认真、热情、专业回报他们。即使是现在,我还有不少案件来自老乡群,许多老乡见证了我从“菜鸟律师”到“资深律师”成长历程,也愿意我推荐给他们的亲戚朋友。那些在我困难时期帮助过我的“贵人”,我也一直感激。虽然现在我不太愿意参加饭局,但只要是“贵人”相邀,我必然前往。
我们的同学“遍天下”,得知我“改行做律师”而且“还不错”,也就经常帮我介绍案件。同学介绍的案件与老乡推荐的案件,不一定会收费优惠多少,但服务上一定会更加认真。即使是今天,老乡、同学介绍客户过来都会加一句——余律师对这些小案件一般不再自己操刀,但是我推荐的案件他一定会自己主刀。
我刚出道就是“老教师新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我既然是骨干教师出身则文人、口才必然有优势,经常安排我接受媒体采访、深入学校或企业开讲座。记得那时我还没有车,经常是“三人团”去普法,一位资深律师开车载我,一位行政人员拍照并写稿,我则负责讲课。一系列公益宣传,我的名字经常在《南方都市报》、《东江时报》与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等媒体出现,也经常在卓凡律师事务所官网出现。经常被媒体宣传被网络推送,也就有些案件当事人慕名而来。
我在改行做律师前就是“网络达人”,2015年《信息时报》帮我开辟法律专栏建议我用真名之前,“一梭烟雨”网名一直比“余安平律师”真名有影响力。经常写博客,把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形成文字,或者把自己的法律文书、经典案例发布在网上,很容易“被围观”。一些客户看到自己的案件与律师网文中的案件相似,很容易找上门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讲座、写文章、写点评、接受采访,无论你擅长那些都应该尽情利用这些宣传平台。最初你是“冒充专家”,后来你会逐渐适应被人称为“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