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5:57:46来源:法律常识
►以下为正文约2699字 阅读约7分钟
导读:
成都大运会本来已经是箭在弦上,但是,一则延期的消息还是上了热搜,让做好充足准备的迎接大运会的成都不得不“松口气”。大运会延期,对那些准备了很长时间的运动员以及成都的主办方和相关的赞助商可能难以接受,但是对四川的旅游恢复可能还是有一定的利好。毕竟这么盛大的赛事延期,来川旅游的相关政策可能也会放宽,也有利于我们旅行社制定本年度的经营战略和方向。
说到这,不得不提的一个话题是,小包团旅游用车中或者旅游行程中,发生车祸到底谁该赔偿?这种类型的案子近两年我们处理得太多,近期刚好收到了一个案子判决书,也有两个正在处理的案子,故而,针对这一问题,正好给大家进行总结一下。
我们先来看几个本律师处理的真实案例,他们的结果各不相同,但又多多相似。
案例一: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05民终616号】罗某与四川Q旅行社之间旅游合同纠纷一案,旅游大巴车在上高速路口时,高速路收费栏杆突然掉落,司机紧急刹车,导致车上罗某腰椎骨折。罗某将四川Q旅行社、运输公司、高速公司全部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罗某本人承担10%的责任,四川Q旅行社承担90%的责任。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川01民终21750】石某与成都Z旅行社之间旅游合同纠纷一案,旅行社安排的为7座车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单车事故,司机全责。协商不成后石某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最终经审理,认定成都Z旅行社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二: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川14民终1196号】周某与四川Q旅行社之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周某乘坐四川Q旅行社安排的7座车辆,前往成都换乘高铁,高速行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周某受伤,同行家属死亡。后各方协商不成,周某将四川Q旅行社、车辆驾驶员、对方车辆驾驶员车主以及两方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承保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经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四川Q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两方车的保险公司分别案子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2)川32民终20号】吴某与成都S旅行社、四川J旅行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吴某父亲在四川S旅行社报名参加九寨沟旅游,四川J旅行社为地接社,地接社安排了M车公司的车辆,大巴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滑,然后被后面驶来的车辆撞到,导致车上吴某死亡。最终,经法院审理后认定,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对方车的保险公司承担40%的责任。
案例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川0107民初3321号】谭某与四川J旅行社、四川L旅行社之间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谭某在四川J旅行社报名参加稻城亚丁的旅游,四川J旅行社委托地接社四川L旅行社进行地接接待及安排车辆。在路程中,因驾驶员操作失误,发生单车事故,导致谭某受伤。后各方协商不成,谭某将四川J旅行社、四川L旅行社以及车司机和所属的保险公司均告上法庭。最终,经审理认定,四川J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四川L旅行社及车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三种类型的案例,都是本律师亲自处理的,可能有人会问,都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受伤或者死亡,为什么结果不相同,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种案件的处理思路和注意事项。
以上三种不同结果的案子审理的法律关系各不相同,虽然都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但是,这属于旅游交通事故,其中涉及多种法律关系的竞合,比如旅游合同法律关系、一般的侵权责任法律关系等。不同的法律关系,审理角度和处理方式都各不相同。
第一,旅游合同法律关系。
在旅游交通事故中,游客和旅行社建立的是旅游合同法律关系,旅行社为游客安排所有吃住行游娱购,只要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游客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找旅行社就可以了。
而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着重审理的是旅行社是否存在违法合同约定的事项,而发生交通事故本质上也是旅行社违反了合同义务以及法定义务,那就是提供安全的旅游产品。故而,若游客以该法律关系进行主张,那对旅行社的来说可能风险就非常大。
第二,一般的侵权责任法律关系。
在游客主张权利过程中,可能会以侵犯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进行起诉,而该种法律关系,法院就会将审理的重点放在各方是否有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有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不是旅游合同的条款或者义务。不管是否违反合同约定,只要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旅行社大概率不会承担责任。
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未询问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或者换酒店进行入住等违约情况,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游客受伤,没有必然的关联性,如果因此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旅行社未尽到审慎选择供应商的义务,那可能就会对相应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如游客按照这个法律关系进行主张相关赔偿,那对旅行社来讲应该说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该种法律关系,主要审理的是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与受害者之间存在的责任问题,主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定的责任审理。比如肇事车司机A主要责任,B次要责任,那一般就是A保险公司承担70%的责任,B的保险公司承担30%的责任。
而不会去审理旅行社在本次行程中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是是否尽到审慎选择义务,是否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等。
三种法律关系,三种不同的结果,这种诉讼方式不是由我们旅行社所决定的,而根据游客的主张,也就是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而进行。但是,在一个案件中,三种法律关系仅能选择其一,不能全部选择。
对于我们旅行社来讲,如果遇到了旅游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早地与律师进行沟通,充分的与伤者家属进行沟通协调。让游客明白各种法律关系的复杂以及利弊关系,在不损害游客利益的前提下,引导游客通过第三种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即便是按照旅游合同纠纷来审理,那也需要准备好可能的追偿事宜。不能只等着见招拆招,而是要做到未雨绸缪。
最后,需要提醒我们旅行社注意的是,在车辆选择上面,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营运车辆,否则出了事情没有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的,如果事故严重,还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尤其是现在比较热的小包团旅游。再者,即便是发生了旅游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地处理和沟通,不仅对客人之间的沟通要顺畅,还要注意与车公司、相关责任方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处理,更要自己明白所处的风险级别和位置,以便于更好的避免或者降低损失。
如有旅游人伤纠纷方面的案件或者复杂的商业合作及谈判需要提供帮助或者需要咨询解答,可通过旅游独角兽微信公众号联系本律师,并可关注我们的旅游独角兽团队的线上平台“旅学院”,上面有我们团队各律师的专栏以及各种法律培训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