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21:37:02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
吃饭睡觉都会想着案子
——访“杀妻藏尸”案公诉人、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许靖
许靖(右)和同事在庭审现场
70后的许靖,是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副处长,一个有着20多年公诉经验的资深检察官,一个指控重特大刑事犯罪的公诉人。
前不久那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杀妻藏尸”恶性案件,许靖就是主要公诉人。
“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就是死刑”
“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认定被告人朱晓东为自首,但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就是死刑。”2017年11月29日上午,许靖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时说。
2015年,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第二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掐死杨俪萍,并将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2017年2月1日,朱晓东将杀妻藏尸一事告知其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投案。今年8月23日法院依法宣判,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日,朱晓东提出上诉申请。
“我们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履行职务时必须客观揭示犯罪事实和申明法律依据。”因此庭审中许靖多次对被告人发问交锋:
“你作案后拿着杨俪萍的身份证和她银行账户的钱款去旅游的时候,是一个人去的还是和其他人一起去的?”
“没有。”
“那为什么你的照片里会出现一个女性的手。”
“这是在当地认识的。”
“你说你一直在纠结是自杀,还是要去自首。但我们只看到你花着杨俪萍的钱去旅游,和异性开房,短短三个月花了20多万元,这和你说一直要自杀、自首,有什么关系?”
“我静下来就会想这事,所以就一直去旅游、开销。”
“你的意思就是你需要通过不断的外出旅游的方式,通过不断的和其他异性开房的方式来不断麻痹自己的大脑?”
“有一部分是。”
法庭上,许靖连珠炮般地发问,让被告人自己回答,来客观揭示其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质,以及肆意挥霍享乐的事实及被迫自首时的心态。揭示出被告人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然认定自首但依法不能予以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许靖坦言:“在20多年的公诉生涯中,这样恶劣的被告人并不多见,但我们不能以所谓的‘50万人网络投票表决’作为依据,公诉人之所以建议对他判处死刑的依据在于,他的犯罪手段的恶劣、犯罪后果的严重,包括他没有认罪悔罪。这是对法律的尊重。”
“至少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
证明这是预谋杀人”
“杀妻藏尸”案发后,网络等媒体大量报道和社会议论,认为被告人是做了充分准备、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
“至少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是预谋杀人。检察机关只能以此案经查证属实的证据所能够得出的唯一性结论作出判断。我们不可能回到那个作案的时间原点。被害人已经死亡,如果被告人不说,我们不可能知道当时两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猜测不能代表客观。”许靖在法庭辩论的最后阶段有力阐述自己观点。
“法律认定的事实,必须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许靖说这是他出庭公诉的底线。在20余年的刑检工作中,许靖先后参与办理了400余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其中包括“上海市首例投寄假冒炭疽杆菌案”“南非珠宝抢劫案”“南斯拉夫绑架案”“‘老庙黄金’抢夺案”等多起受到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特大案件。
2014年上海曾经发生“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对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的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尤其是对涉及的有关“保质期”“过期食品”“再加工生产”等问题的争议。许靖作为专案组副组长与专案组成员一起,结合案件证据材料确定每一名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出庭时面对由知名学者、著名刑辩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发表了近5个小时的无罪辩护意见后,许靖在法庭限定的半小时内,通过六大问题的阐述有力作出回应,被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此案被最高法评选为2015年度十大有影响案例之一。
听许靖出庭很过瘾
“昨天是你的生日,我希望你能够在最终法庭判决之前,对你的妻子、家庭、亲朋好友,有一个真诚的交代。无论将来法庭对你作出怎样的量刑,你也必须应该担当。”这是许靖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说的最后的话。
许靖告诉记者,对于“杀妻藏尸”案的被告人,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既要用客观事实揭露被告人泯灭人性的犯罪行为,更要伸张社会正义,唤起人们对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敬畏和尊崇,守住人性的底线。
从检以来,许靖曾获得“第七届上海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先后荣立两次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他办理案件时,头脑里会一刻不停地反复思考。他坦言,即使是吃饭睡觉,心里也会想着案子。“作为公诉人,办理案件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尤其在面对影响重大的案件时,脑子根本停不下来,吃饭睡觉都在思考。”
从“杀妻藏尸”案中就可以看出,许靖从被告人的家庭及社会成长环境、教育背景、经济状况、社会交往、心理类型等等,都做了详细了解和反复思索,法庭上虽然只有短短几分钟的犀利“交锋”,或者是入情入理的“娓娓道来”,但其背后有着大量的思索做支撑。难怪他的同事们说,听许靖出庭很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