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22:20:3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台州晚报记者/王佳飞 通讯员/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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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赵某,今年22岁,
他曾在超市当过便衣保安,
练就了一身抓小偷的好本领。
赵某眼光雪亮雪亮的,
谁手脚不干净,他一看就一个准。
两年时间,
他在临海和椒江的三家大型超市里,
抓住不少偷拿东西的顾客。
听着像是个好人做好事。
可赵某凭着这本事,
却成功地把自己送了进去,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来,赵某这么做,是有目的的。
郑某是椒江一家大型超市的防损科科长。对他来说,如何减少超市的商品损耗,是最头疼的问题。今年4月底,一名姓赵的年轻男子找上门来,自称是派出所线人,愿意在超市义务帮忙抓小偷。赵某还承诺,几十块的小单,交给超市教育处理;抓到大单,他就把人送到派出所,这样他也可以领一笔奖励款。赵某讲得头头是道,郑某觉得不妨一试。赵某来超市报到的头一天,就为超市立下了功劳。他抓住了一个小偷,要回来210元。他自信地对郑某说,以后你们盘货时,会发现损耗没那么大了。郑某觉得,赵某是有几分真本事,于是默许了他留在超市“帮忙”。然而,好景不长。十多天后,郑某突然接到同事打来的电话:“我们上当了,赵某不是派出所安排过来的,有个小姑娘说被他敲诈了,已经报案了。”郑某这才明白,赵某抓小偷,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平时,赵某常在临海和椒江的三家大型超市里转悠,在顾客中寻找可疑人物,尾随其后。当发现有偷窃或者忘记付款的行为时,赵某就用手机偷拍记录,等这些人走出超市后再狠狠敲诈一笔。“你在超市偷了东西,要罚款的,不然就把你送到公安局,照片曝光到网上。”赵某这样威胁。几乎所有被他恐吓的人都选择给钱私了,有些人甚至回家取钱或去自动提款机取钱支付。“我这么大岁数了,要是因为偷东西被送到公安局,很丢人。”“我做错事,万一被家里人知道就不得了了。”笔录中,受害人如是说。虽然,有一部分人只是粗心大意忘记付钱,但是碍于名声,他们只能屈服。
一把开心果、一块橡皮擦、两个橘子、一双袜子、五节电池、几瓣多肉叶子……他们在超市顺走的商品,价值可能只有几块钱。但是,为此付出的“封口费”却是天价,金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不等。从2017年7月到案发,赵某一共敲诈勒索了22人,金额共计89200元。今年5月14日,因忘付两盒酸奶钱,文某被赵某敲诈1600元,事后,文某报了警。同日,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11月4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赵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回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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