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2:43:12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 谢景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司法厅立足因疫情防控需要就地过年群众增加的新情况,印发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就地过年人民群众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保障就地过年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顺心安全健康过好年。
一是结合春节消费需求,充分发挥“黑龙江法律服务网”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平台和小程序的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线上法律服务。扎实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耐心倾听、及时回应群众维权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群众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为人民群众提供预约式线下服务。
二是畅通维权救助渠道,关心关爱特殊群体。要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结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摸底排查、政策宣讲进村(居)、困难群众送温暖等活动,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向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为特殊群体及时获得救助、关爱、服务帮助等提供多渠道信息来源。积极发挥律师各类法律服务团、党员律师先锋队的作用,为就地过年群众提供优良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对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三是中、高风险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和个人责任,严防传播风险。要多措并举积极引导,鼓励群众采取“不见面”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仲裁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不见面”办理公告或通知,方便就地过年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省司法厅疫情防控法律指引,传播法治正能量。讲好春节期间司法行政系统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传递就地过年疫情防控正能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