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2:06:58来源:法律常识
【加拿大地产头条(canadamls)小李飞毒撰写】 小编还是小朋友的时候就经常从港片里听到一段台词,那就是“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一个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我们可以为你免费提供一位。”
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
在全世界很多国家,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贫穷、是否罪恶滔天、是否面目可憎、是否世人皆曰可杀,但法庭必须给予他有律师为之辩护的权利。
2019年2月起,中国境内被检方提起刑事诉讼的被告人都将得到“米兰达警告”中的一项重要权利,那就是
1、任何人都有权请一位律师为自己辩护。
2、如果你没钱,法庭将帮助你指派一个。
3、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不得不说,这是最高法和司法部在司法改革中的一小步,但有可能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决定性的一大步。
所有人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有机会得到律师的帮助,这对被告人来说是法定权利的全面落实,对全体律师来说,也是律师价值的全面回归。
根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2017年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办法》规定,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8个省(直辖市)试点,试点省(直辖市)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一年。
2018年的时候,在全国上述地区就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落实工作。
1年很快就过去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时间1月24日正式确认,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要求,其中第一批试点的8个省(直辖市)要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整个辖区。其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2019年1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也就是说,2019年2月之后,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将有试点地区和城市,而最先开展的8个省(直辖市)将实现辖区内全面覆盖。
按照这个节奏,到2020年时,全国将有可能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而不再只是试点。
黄三水从一个法律门外汉的角度认为,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的好处有三:
1、避免冤假错案。
2、提高全体国民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3、提升司法权威。
小编仔细翻看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现在举例说明:
假定犯罪嫌疑人A已经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则嫌疑人A已经成为被告人A,从这一刻起,刑事律师就开始了他的辩护工作,直到案件宣判为止,在这个阶段“全覆盖”的含义体现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过程的全覆盖。
如果被告人A因为贫穷、没有亲属、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无能力聘请律师,则法庭应当告知被告人A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要使用专门告知单告知被告人A享有免费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的权利;被告人A必须签字确认已经被告知有免费接受法律援助的权利。
如果被告人A告知法庭接受指派律师,则应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被告人A明确拒绝接受法律援助的要进行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
万一法庭忽略了被告人A的这项权利,在没有辩护律师全程辩护的情况下对被告人A进行了宣判,二审法院发现因为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A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必须强调的是,法院通知了被告人A也指定了辩护律师,但被告人A坚持放弃该项权利,则一审法院不承担责任。
被告人A的得到了指派律师后,法庭必须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申请出庭作证权。
黄三水也提出疑问,这种指派机制是不是会有辩护律师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出现。
不过小编查阅资料发现,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不是过剩而是稀缺,所以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变革,在有限的资源中,相关机构要拿出真金白金补贴律师参与到刑事案件辩护中,这对整个司法体系都是一次系统的自检。
检察院、法院、律师三方都可以通过这项变革提高司法水平,而被告人毫无疑问都将是这项变革的受益者。即便他们只是被指派了初出茅庐的新手律师,也至少能保障基本权利不受损害,这对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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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星
出品:加拿大地产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