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2:47:2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5月1日上午,市民苏小姐驾车到中央公园上班,车辆行驶至渝北区金山大道国博城段时,道路中间突然出现一个大坑,她来不及打方向盘,直接从坑上驶过,车辆左前轮当即爆胎。
苏小姐向上游新闻966966/上游新闻APP反映:“这个坑周边没有任何警示牌, 而且又是一个下坡,车速又快,不敢猛打方向盘,只能从坑上驶过。”目前,她能不能找相关部门赔偿呢?
车辆驶过大坑当即爆胎
5月1日11时许,上游新闻记者赶到渝北区金山大道国博城段这个红绿灯处时发现,为了安全起见,渝北区交巡警已用警用摩托车暂时挡在这个大坑处,用来提示后方的车主注意绕行。在大坑前面不远处,一辆白色轿车停车路边,一辆拖车正准备实施救援。“今天9点多钟,我开车从家到中央公园附近的楼盘上班。”她说,“平时我都走最右边道,但是今天车辆多,而且又下着雨,就走的中间车道,刚过红绿灯,前面突然出现一个大坑。”
她说,这段道路是一个长下坡,当她看到大坑时,已来不及打方向盘了,只能直接从大坑上开过。“砰”的一声,车辆急速向右偏,“我当时都知道轮胎爆了。”
苏小姐将车开到路边,下车检查,发现的确是左前轮胎爆裂,轮胎已没有气,无法再行驶。
于是,她报警后又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救援。
这个坑已致多车爆胎
上游新闻记者在现场发现,该道路有四个车道,坑在第三个车道,宽大约2米、长1米、深15厘米,坑里已积了一部分水。“白天光线好,车辆受损不多,但到了晚上,遭了的车辆就多了。”附近一家混凝土搅拌站的工作人员说,前几天晚上,还有三辆车的轮胎相继在这里遭了,几个车主在路边换的轮胎。
同时,记者在混凝土搅拌站处,还发现一个坑,这个坑虽然在最右侧道路上,经过车辆较少,但是仍有安全隐患。
律师:这种情况可获赔偿
那么,路面有坑导致车辆受损,能不能找相关部门赔偿呢?
重庆九言律师事务所李兴见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因此,苏小姐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道路养护部门赔偿损失。苏小姐需要先由交巡警出具事故认定书,道路养护部门按照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也向重庆市城市管理热线12319反映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了解情况。
记者离开时,渝北区交巡警已用三个锥形桶,在大坑处设置了警示标志。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摄影报道 视频编辑 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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