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7:11:31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进出口的外贸市场,常常会有需要兑换外汇币种的情况,“有心人”将生意做到了这里。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0月25日,浦东警方捣毁一非法经营外汇团伙一事引发热议,犯罪分子通过境外钱庄非法实行外汇兑换,开设“外汇银行”,相关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从本分的生意人到面临牢狱之灾,只在一念之间。从警方披露的内容来看,嫌疑人蔡某此前一直从事服装加工的生意,为了提供产品销量,蔡某将在中国加工制作好的服装销售至海外。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蔡某也慢慢熟悉了外币兑换的流程。
按照外贸产品的交易规则,进出口的商品会使用约定的外汇结算。在向海外出口商品时,企业会收到对应价值的外汇;在从海外进口货物时,商户也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外汇。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币种之间兑换汇率的波动,会在换汇时呈现数值差异。
不满足商品贸易收入的蔡某,就在这里动起了歪心思。利用生意中搭识的境外人员,蔡某非法经营起了“外汇银行”,利用汇率差价从中赚取利润。蔡某通过境外多个钱庄,借助中国内地需要买汇和境外需要卖汇的华侨、商户等群体,作为中间搭线人帮助买卖双方非法换汇,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转换。
直至2022年9月初,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在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以蔡某、杨某等人团伙为中枢点的违法“外汇银行”渐渐浮出水面。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杨某等11名嫌疑人抓获,现场扣押作案用的银行卡、网银U盾、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冻结银行账户30余个,查明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对于上述违规开展外汇交易的情况,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蔡某的上述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我们国家对外汇实行强制管理制度,任何组织、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外汇买卖、结汇业务,必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在指定场所进行。
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国家外汇局此前也曾多次发布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违规主体包括银行、外贸企业,还有部分像蔡某一样的个人用户。例如,在10月11日,国家外汇局披露多起违规逃汇案例,其中就包括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
谈及非法经营外汇业务的危害性,李亚指出,这一行为扰乱了国家的外汇管理秩序,也为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通道,非法经营外汇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除了成为洗钱分子清洗赃款的重要通道、助长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外,资深宏观研究员王好补充道,非法买卖外汇的危险性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非法买卖外汇通常与跨境赌博等不法行为关联密切,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秩序;二是影响国际收支统计准确性,减少国家外汇收入,影响有关部门对人民币汇率水平等方面的准确判断和分析,从而冲击了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目标。
在如何进行管理这一问题方面,王好建议,作为外汇交易者,应该主动选择合法、正规、安全的平台进行外汇交易。作为监管机构,应该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加强宣传教育。作为执法机构,应该加大对非法外汇交易的打击力度,维护外汇交易市场正常秩序,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