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1:55:21来源:法律常识
周立波美国涉毒涉枪被捕,时隔一年多终于真相大白,无罪释放。然而剧情怎么突然之间变得如此儿戏,到底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能让周立波突然胜诉,全身而退呢?
其实,这个戏剧性的结局,跟律师有很大的关系,谈到律师,就不得不说一说美国的法律。
美国法律讲究“程序正义”。什么是程序正义,举个例子:小编酒驾被抓现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确实是酒驾。但是在美国,警察必须出具酒精检测的相关报告,并且通过正规法律法规,递交到小编手上,才能定酒驾罪。这就是说,程序公正合法,正义。
美国诉讼法规定“非法取得的证剧不得采纳”。
同样的法规,还有“米兰达警示原则”,这份法规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和辩护权。大家应该都在美国大片,香港电影里看到过,警察抓到罪犯的时候都会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就是这个意思。
了解了美国法律,我们再来看周立波案
周立波从出事,到长达一年多的时间,11次的审判,一共请过三名律师。律师莫虎,律师丹尼尔,以及帮助周立波胜诉的犹太人斯卡林。
前两任就不说了,没起到什么作用。第三任的律师斯卡林,可谓是纽约顶级的律师了,有过49年的诉讼经验,同样费用肯定也是很可观的。
人都会犯错,规矩也都是人定的,所以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不存在漏洞的规矩。随后的开庭审理,这个犹太律师斯卡林,直指要害,以当时搜查周立波轿车和袋子没有经过驾驶员同意为由,展开辩护。而周立波则表示,“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最终,辩护结果“警方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采纳,如果警方不能提供更多证据,就不能定案。”意思就是,警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违法了,所以,违法所取得的证剧,根据美国法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警方败诉。获悉,周立波即将回国,你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他吗?